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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7.12)


导读:
“治超办”:对农产品运输车辆不滞留不卸载不罚款
重庆修改3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身高不再受限
保障食品安全亟待“惩罚性赔偿”
廉政承诺有利于反腐 专家:要有刚性廉政措施跟上
法国议会通过生物伦理法案 禁止克隆人




“治超办”:对农产品运输车辆不滞留不卸载不罚款

  全国治超办公室今天重申,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载行为的,要教育后尽快放行。

  据悉,自交通部、公安部7月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不得滞留、卸载和罚款,对乱扣乱卸的有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以来,各地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继出台措施,确保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运输畅通。

  江西省交通厅、公安厅、农业厅等五部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强调继续坚持“绿色通道”政策,对持“绿色通道通行证”整车装载本省鲜活农产品的本省车辆免收普通路桥通行费,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一律不卸载、不罚款、不滞留。在此基础上,江西省出台“过渡性措施”,允许在国家规定的“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的车辆恢复吨位的期限内,对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暂不登记,10月1日以后再按照本省治超相关部门印发的有关通知执行。目前,江西省农产品“运难”已得到初步缓解。

  全国治超办公室负责人强调,为确保农产品运输畅通,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和纠风部门,加强和完善对保障主要农产品运输安全和畅通的执勤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此外,公安、交通部门还将加大对农产品“绿色通道”的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随意拦截、乱扣乱卸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党纪和政纪处分。同时,欢迎运输户对农产品运输车辆乱扣、乱卸、乱罚行为进行举报。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10日 第五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重庆修改3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身高不再受限

  个子矮、“小三阳”、视力差……这些报考公务员的障碍在重庆将不复存在。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日前联合发文,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作出适当修改。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有3项---

  1.身高限制被取消。除器质性身高异常(如侏儒),男性、女性不论身高多少,均不受限制。此前,报考公务员男性身高须1.60米以上,女性身高须1.50米以上。

  2.单纯“小三阳”不再是问题。在新标准中,将日常生活中不具有传染性的“小三阳”调整为合格。此前的公务员体检录用细则规定,肝功能检测发现单项转氨酶超标以及“小三阳”则判定为体检不合格。

  3.轻度近视亦无妨。单眼裸视≥4.0(0.1),或双眼矫正视力(矫正镜片在800度以下的)≥5.0(1.0)为合格。而原标准中,单眼裸视不得低于4.8(0.6)。

  该文件强调,由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工作特殊,录用公务员的身高、视力等体检标准仍按原标准细则执行。
  
来源:《中国青年报》



保障食品安全亟待“惩罚性赔偿”

邬凤英

  82%的公众最担心食品安全问题(7月5日《中国青年报》)---这个比例在素有“民以食为天”传统的中国,是非常令人恐怖的。

  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会在一片“严厉查处”声中变得日趋严峻,从毒酒、毒大米、毒火腿,蔓延到毒茶叶、毒韭菜、毒火锅……几乎到了“无下箸处”的程度呢?原因很多,但我觉得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目前在中国制售假、劣、毒食品的成本过低,法律规定只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缺乏单独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目前,中国的民事损害赔偿理念,还停留在让加害方负补偿性的赔偿责任的阶段。也就是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仍是按照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来计算的。这种损害赔偿制度并不能真正补偿受害方的全部损失,因为受害方为了追索损失而进行诉讼,所耗费的时间、金钱、精力等就无法获得赔偿,而一旦败诉,所受损失更大。更为严重的是,在不法厂商实力雄厚的情况下,这种赔偿对他们的不法行为不仅不能形成有效遏制,反而可能使他们产生“既然付出了赔偿,因此就有权利生产有害食品”的恶劣想法。

  与着重于补偿受害方利益的补偿性赔偿不同,惩罚性赔偿重在惩罚加害方的过错行为,以制止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不法厂商凭借自身信息、技术、资源的优势,恣意侵害社会公众的利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只有一个:加害行为具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英美法系国家的观点认为,只要存在“欺诈、恶意、压制或者任意的、轻率的、恶劣的行为”,即可适用惩罚性赔偿。所以我们才会颇为惊讶地看到一些快餐食品仅仅因为所含热量过高,容易导致肥胖,就被判付出天文数字的赔偿金---这里依据的标准就是“轻率的”。

  目前,我国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但只适用于欺诈行为,而且额度被锁定在“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一倍的赔偿”上。这条规定局限性很大,因为欺诈固然是恶意的最主要的情形,但并不是惟一的。而锁定赔偿额度更是大大限制了它的威慑力,比如这次“劣质奶粉”事件,假如援引这一条款处罚厂商,那就不仅不是惩罚,简直变成鼓励了。

  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提醒我们建立单独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刻不容缓。只有有效地适用惩罚性赔偿,使仅仅是轻率地纵容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就面临倾家荡产的威胁,才能够有效提高食品企业以及经营者的注意义务,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速优胜劣汰,净化食品市场环境。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国外开放食品市场,如果我们没有惩罚性赔偿制度,那么中国普通消费者面对强大的跨国公司,就会完全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绝对弱势地位,中国就会成为垃圾食品的倾销场。

  来源:《中国青年报》



廉政承诺有利于反腐 专家:要有刚性廉政措施跟上

崔丽

  “应该为各地省委书记向社会公开承诺叫好!”今天,制度反腐专家钟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时下各地省委领导带头公开作出廉政承诺的行为,给予了积极评价。

  近来,吉林、甘肃、山东、河北、宁夏、海南、江西、江苏等省区委书记以及省区委常委,就红包礼金、买官卖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向全省区作出公开承诺。一时间社会各界反响热烈,有的叫好,有的质疑。对此,钟岩认为,面对这一廉政公开承诺新形式,应给予更多的掌声。

  6月30日,吉林省省委书记王云坤代表省委常委公开承诺,坚决拒收钱物,抵制跑官要官,决不允许打着省委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红包礼金’、‘买官卖官’、‘打旗号’这三大问题堪称当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钟岩分析说,在制度建设尚处于建立健全之中,监督的有力有效还处于逐步加强和完善之中,体制转型正处于转轨并轨之时,抓住当前的这些突出问题,由党委领导班子向所在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作出公开的承诺,“既是重要的政治行为,也是察民情、知民意、得民心的重要举措”。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就是要从吏治严起,从高级领导干部抓起。事实上,吉林等省的公开承诺也是有其重大背景的。

  立足于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高度,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郑重承诺,要接受全党和中央纪委的监督;政治局认真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党代会常任制正在全国各试点单位不断深入推进;直选党委书记的试验,也在一些基层组织开展;中央重大决策更多地深入调研于基层组织,求贤问计于干部群众;为逐步推行党务公开,中央有关通报直送基层党代表……

  钟岩指出,这种种作为表明,我们党对发展民主的认识是高的,用高层民主带动基层民主的决心是大的,用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的路径是对的。民主的发展为监督的强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一年多以前各省主要领导纷纷表态要接受监督,到今天对三个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有利于民主的发展和监督的强化。”他说。

  钟岩认为,要求所有的领导者作这样具体的公开承诺,并不是件简单和容易的事情。对那些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领导干部,容易做到;对那些想伸手,又怕伸手被捉的人,当有所触动;对那些已经伸手并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则会加重其心理压力。他说:“公开承诺的背后,是在于使权力成为一种负担,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有利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当然,决不能认为有了公开承诺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钟岩在解答有些人的担心时说,“公开廉政承诺背后更意味着要有一系列刚性措施及时跟进,由若干个举措所形成的反腐败资源和力量的优化整合,能解决很多的问题。那些想走过场的人,也未必走得了过场。”

  据悉,一系列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及反腐败制度建设正在进行广泛调研、抓紧研究制定当中,如党内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细则、承诺监督制、红包礼金治理、制止买官卖官、领导干部身边人员回避问题等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



法国议会通过生物伦理法案 禁止克隆人

  新华网巴黎7月9日电 历经3年的争论和斟酌,法国议会9日终于通过生物伦理法案,禁止生殖性克隆和治疗性克隆。卫生部长菲利普•杜斯特-布拉齐评价说,新法律最终采纳的文本“在一些人的希望和另一些人的担忧之间找到了一条出路”。

  最终通过的法案与2002年1月首次提交 审议的草案存在重大区别。法国左翼人士认为,新法律在原有方案基础上作出了巨大退让,但右翼人士却将其视为可以接受的平衡。最后,双方达成的重要一致就是,旨在再造人的生殖克隆应当被禁止,并且认为这种行为是“违反人类物种的罪行”。

  除禁止生殖克隆外,通过克隆获取人体干细胞,用于治疗受损器官和组织的治疗性克隆人胚胎研究也在禁止之列。新法律还设立了一个生物医学机构,负责就此问题提交报告。同时,关于禁止使用为人工受孕而制造的“多余”胚胎的禁令将被延长5年,以便对这种做法的医学和伦理意义进行充分评估。

  新法律还对哪些人活着的时候可以捐献人体器官放宽了限制,并且允许从死人身上获取器官,只要死者生前未对此表示反对。

  由于克隆人胚胎研究涉及社会和伦理问题,美国、德国等很多国家在法律上禁止各种形式的克隆人胚胎研究。目前,英国、韩国等8个国家在法律和政策方面允许治疗性克隆人胚胎研究。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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