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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6.28)


导读:
北京包工头不得代领农民工工资 违规最高罚1万
新“交法”遇尴尬 无证驾驶者肇事逃逸却不禁驾
广东省叫停野蛮拆迁 严禁停水停电停气恐吓逼迁



北京包工头不得代领农民工工资 违规最高罚1万

  从七月起施工企业的工资表要月月上报违规者罚款一千到一万

  本报讯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的《关于解决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从7月起,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要月月填表上报,以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根据这一《实施意见》,自2004年7月起,每月5日前,各建筑施工企业填报的上月《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登记表》要报送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于每月10日前将《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登记汇总表》,报市劳动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工资处,电话:63167909)。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应通过银行按月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农民工的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组织及个人。

  对不按规定制作工资表,拒绝接受、干扰、阻挠、抗拒区县、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部门检查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由资质评定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

  最终的目标是:2004年7月底之前清理2003年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04年7月之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新开工的项目杜绝拖欠,2005年彻底解决2003年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达到95%以上。
来源:北京青年报



新“交法”遇尴尬 无证驾驶者肇事逃逸却不禁驾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五月一日正式实施以来,让许多交通整治行为变得有法可依。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昨天义乌市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时,就遭遇到了新《交法》带来的尴尬。

  昨天凌晨五点,浙江义乌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被撞伤后送到医院救治,诊断为盆骨骨折。肇事司机当场逃逸。几小时后,警察抓住了肇事者何某,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是,这位肇事司机根本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这可让交警们非常头疼,因为新《交法》里并没有规定,无证的肇事逃逸司机应该受到何种处罚,以及今后能不能考驾驶证,是不是也要终身禁驾?

  最后,交警只能根据新《交法》第99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对肇事司机做出处罚。

  交警应雪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我们对他处以2000元罚款,治安拘留15天。

  都是肇事逃逸,有驾照的面临终身禁驾,没有驾照的却没有规定今后不可以考驾照。一些司机说,这样的规定,对有驾照的人似乎有点不公平,另外也容易被人钻了空子。

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广东省叫停野蛮拆迁 严禁停水停电停气恐吓逼迁

  “嘉禾拆迁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暴力拆迁等问题的关注。笔者昨日获悉,省建设厅近日转发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根据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禁止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采用上述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达成补偿协议应听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对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要严格按照建设部《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决。未经行政裁决的项目,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申请裁决。

  当事人不服可申请复议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做出裁决,并出具裁决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须申请批准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等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安置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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