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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6.21)


导读:
法规审查备案室成立 违法违宪审查纳入启动程序
中国部分航空公司拟定航班延误补偿办法
不宜鼓励孩子举报父母
武汉防止“关系案”“金钱案”律师执业要公示





法规审查备案室成立 违法违宪审查纳入启动程序

  19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负责人处得到证实,全国人大常委会5月成立了法规审查备案室,该工作室不仅负责法规备案,更重要的是审查下位法和上位法尤其是宪法的冲突和抵触。

  据悉,该机构由中央编制办批准,现有编制20余人,隶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与国家法室、行 政法室、刑法室、民法室等并列的局级单位。成立专门机构审查地方法规是否违法违宪,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是首次。

  据这位人士介绍,按照《立法法》规定,对于法规的审查权仍由各专门委员会行使,由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大、中央军委五大机构提出审查要求,由社会上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审查建议。

  法规审查备案室所承担的职责是对这些审查要求与审查建议进行先期研究,确认是否进入启动程序,然后交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这项工作原来由秘书局负责,现在交由专门成立的机构负责,这表明对法规的违法违宪审查工作更加明确,力度加大。”他说。

  去年5月,本报独家率先报道了许志永、滕彪、俞江3位法学博士因“孙志刚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该事件引发法学界广泛讨论,尽快建立违宪审查机制成为强烈呼声。

  法规审查备案室的设立,意味着今后这类由公民提出违法违宪审查的建议进入了可操作层面的启动程序。对类似3位博士要求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如何启动、何时给予答复,都有了专门规定。“人大常委会经常收到大量来自社会上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违法违宪审查建议,但不是提了就该启动,而是需先由法规审查备案室进行研究决定是否启动,起到一定的过滤作用。”这位人士强调,违法违宪审查的启动一定是非常审慎的。

  “法规审查与司法审查不同。”这位人士解释说,具体案件主要是适用法律,法规审查是看是否需要推翻某一法律条文,因为法律是普遍适用的,一旦推翻这一法律条文,它就整个不适用了。因此,法规审查必须是谨慎的。

  这位人士强调,由于目前违法、违宪界限不是十分清楚,公民提出一些违宪审查建议,其实不一定是违宪,很多具体行为是违法。“因此,究竟什么算违宪,其标准还需再琢磨,不是简单的违法就能导致违宪,不是什么违法都会上升到违宪。”

  有关法学专家认为,法规审查备案专门机构的设置,使违法违宪审查进入规范化、可操作化渠道,同时更具刚性,这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违宪审查,成为一种可能。

  同时,也有专家指出,法规审查备案室是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个工作机构,相对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并没有实际撤销违宪违法的法律法规的权力。这仅是我国建立违宪审查机制的一个前期试验。

  据了解,专门的法规审查备案室还承担着法律解释的职责。法律本身具有一定滞后性,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立法机构应根据立法原义对法律进行解释,使法律与现实生活更加合拍。据此,到目前为止尚未对宪法进行解释的局面也会被突破。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国部分航空公司拟定航班延误补偿办法

  航班延误能否获补偿,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负责人日前在上海表示,相关规章正在制订中。来自航空公司的信息显示,航空公司自订的相关补偿标准有的已完成,有的将在下月出台。航班延误对旅客来讲会增加旅行成本,对商务客而言,有时会坐失商机。因而航班延误成为旅客投诉热点。根据中国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统计,2003年事务中心接受的消费者投诉比上年增加27%。

  航班为何频频延误?除了天气因素外,也有航空公司的原因。比如机械故障等。国内不少机场容量日益饱和,也导致了航班延误的增加。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虹桥两大机场,昆明机场、一些军民两用机场都已显露能力不足的矛盾。一些航线上,航班集中在黄金时段,常造成某些时段航班过分集中,因此会出现“流量控制”,致使航班延误。目前国内民航每年大约有五分之一的航班不正常,误点率高是中国民航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航空公司在提升服务质量时,纷纷对航班延误问题作了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中国东方航空公司6月14日提出的《顾客服务计划》征求意见稿,包含了航班延误多种补偿标准和方式,包括提供免费机票,免费升舱,赠送里程累积分,提供免费食宿以及补偿现金等。此前,根据东航等十家航空公司签约的《航空客运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措施协定》,东航(包括云南航、西北航)、南航、海南航、北航、厦门航、深圳航、武汉航、四川航等10家航空公司,从上海始发至国内54个城市的108条航线、282个航班,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变更、取消或延误,应及时向旅客说明解释,尽快安排旅客成行,并免费安排餐食和休息;虽能当时成行,但延误超过4小时的,补偿每位旅客不低于人民币100元,或不低于等值标准的相关服务;次日成行的,补偿每位旅客不低于人民币200元或提供等值标准的相关服务。由于航空公司及其授权代理人超额售票,导致旅客不能按时登机的,也有相应补偿办法。

  来自东航的消息,目前对航班延误补偿是实行全民航的统一行业标准,还是各航空公司的自定企业标准尚未有定论,但这一问题已列入航空公司议事日程,最迟在今年7月多数航空公司的补偿方案将亮相。

来源:新华社



不宜鼓励孩子举报父母

李坚

  据6月16日央视《社会记录》报道,广州市芳村区有关部门举办“小眼睛盯大眼睛”系列活动,要求孩子们对父母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家长贪污腐败。

  报道中,一个孩子说:“如果是他们不听我的劝告的话,我会找老师帮忙。”这样的情况让人感到尴尬和担忧,正如节目主持人所言:“孩子找老师,老师找领导,领导去找谁?是去找家长,还是去找纪检部门?”

  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毕竟是人类最基本的伦理之一,而如果真的发展到孩子举报家长的地步,那将从根基上扭曲和破坏家庭关系的基础,从而带来更为严重的家庭以及社会伦理失范的后果。或许“小眼睛盯大眼睛”

  会取得一点“反腐”效果,可长久地看,付出的代价将远超出它的收益。因为家庭的成立要早于国家,爱的伦理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是正义得以建立的基础,为此把家庭视为构建法律秩序工具,让孩子监督家长,似有不妥。

  其实,我国历代多部律法中都有“亲亲相隐”的原则———亲属之间可以藏匿包庇犯罪而不负刑事责任。这样的原则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的思想。表面上看,“亲亲相隐”看似一种悖谬的法律规定,但其本质却恰恰反映出深厚的人文底蕴和思考。因为国家法秩序的维护和当事人亲情关系的维系,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当然是国家利益第一,不允许搀杂任何亲情因素;但是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保证血缘亲情纽带的免于崩裂似乎更具切身利益。家庭是人们安身立命的基本单位,是人们走向外缘社会的先天性架构支撑。“亲亲相隐”显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在许多国家,由“亲亲相隐”延伸的证人出庭豁免权在许多国家都得到了确认,比如英美法系法律规定夫妻间在婚姻存续期间享有相互拒证权;日本也有近亲属间享有刑事责任拒证权等法律规定。而2003年2月,我国首部呈送全国人大审议的《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中,也将“亲亲相隐”吸收并演化成为建议稿中的“公民作证豁免权”。

  人们必须清楚,没有以亲情为基础的家庭这一社会最基本“社会组织”的有力支撑,任何法律和制度都会形同虚设。所以,“小眼睛盯大眼睛”这样的活动还是别开展为好。

来源:《新京报》



武汉防止“关系案”“金钱案”律师执业要公示

  武汉市日前宣布,从今年起至明年1月,全市将暂停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转所的申报工作,同时暂停为新进人员办理律师执业证,集中力量,对现有律师队伍开展一次规模空前的教育整顿活动。

  武汉现有律师事务所132家、执业律师1178名 。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存在办“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导致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下降。此次整顿的重点包括律师私自收案收费、乱收费;敷衍当事人;利用委托代理合同欺诈当事人;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等。

  目前,武汉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等部门已联合成立“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领导小组”,督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的重要案件。今后凡涉及律师的投诉,司法部门将逐案登记、专人办理、限期回告,并将对律师的处罚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武汉市要求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实行执业公示,即律师事务所要在办公场所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必须向社会和当事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律师法律服务范围;律师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名单;律师姓名、照片、执业证号;司法局、律协及本所的投诉举报电话等。

  与此同时,武汉市还首次在律师行业推行责任承诺制,并实行“百分制”考核。在目标考核中得分低于80分的律师事务所和失信于执业纪律承诺的律师,将接受处罚:除了要接受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以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暂缓年检注册、取消评先资格、评定公示为“非信用律师事务所”、吊销律师事务所和主任的执业证书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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