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浙江: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一律严办防止“以罚代刑”检察机关加大案件立案监督力度
浙江: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一律严办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从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制售毒食品、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进行专项立案监督行动。检察机关表示: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甚至参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职务犯罪线索,将坚决予以查办。
据了解,去年以来浙江已发生多起“毒火腿”“毒桂圆”“毒狗肉”等毒食品案件。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介绍,浙江省近年来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与实际发生的犯罪案件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浙江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1年4月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92006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仅3130件,移送率不到1%。分析认为,这一现象的背后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因素存在,影响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为了防止侦查机关在立案后,迟迟不侦查或侦查后长时间不办结,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立案监督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紧扣每个案件的各个诉讼环节,监督到底。据了解,这项措施将推动这个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机制的衔接,合力打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
据介绍,去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络,共监督了87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经济犯罪案件,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立案监督曹云尧等19名水产品市场经营户生产毒咸鱼鲞案、乐清市检察院立案监督的吴绪令非法经营非典消毒液案等一批案件,使这些行政执法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司法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新华社
防止“以罚代刑”检察机关加大案件立案监督力度
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为了切实防止和纠正在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中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各级检察机关将加大立案监督力度,把立案监督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和查办职务犯罪少;判缓刑多、判实刑少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一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某些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只做行政处罚,搞“以罚代刑”,导致涉嫌犯罪人员逃脱刑事追究。这种打击不力现象的存在,已经成为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依法纠正。据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规定,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是否进入刑事程序负有监督职责,即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有依法监督的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仲芳说,检察机关将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掌握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重大犯罪线索,督促有关执法机构立案查办,并及时介入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活动,查询案件情况、查阅案卷材料,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构成犯罪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