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聚焦:浙江首次试行注册官制度 实施行政效能告诫制
浙江省工商局从今天开始,率先在国内实行注册员责任制度,施行信用企业和优良商品免审免检制度,并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实施效能告诫制度,全面推行“一字”工作法,简化工作流程,从制度上、方法上和监督制度上促进效能建设向纵深推进。这是记者从省工商局召开的效能建设实务公示会上获悉的。
浙江率先实行的注册员责任制度,以企业注册登记制为基础,进一步完善限时办结制度,扩大现时办结事项范围,授予注册登记审查员更多权限,提高企业登记当场及当天办结率,并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行注册官制度。省工商局注册大厅将“企业章程备案、非货币出资过户备案、股东(发起人)名称变更、企业证照换发等12种注册登记事项,实行注册审查员审核合一、一次办结。与此同时,为更有力地支持优良企业发展,实行信用优良企业和优质商品免审免检制度,凡工商监管信用等级为AAA级,且本年度无处罚和不良记录的企业,由该企业提出免审申请,经批准后,免审企业可直接办理贴花年检手续。
与以上制度创新相配套,浙江工商部门全面推行“一字”工作法:窗口一站式,一个窗口全程负责受理、告知、审查等,方便申请人联系;办事一周结,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原则上在受理后一周内办结。投诉一拨灵。凡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的,及时受理,迅速查实,做到件件有登记,起起有结果,事事有回复。 对于行政过程中存在违反制度、设卡刁难、不作为、越权审批等10种错误行为的, 刚性监督,实施行政效能告诫,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内部待岗、予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惩戒处分,强化效能监察,保障依法行政。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