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从5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各种纠纷浮出水面 彩票业立法迫在眉睫大同市人大作出关于对城乡特困家庭实施救助的决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将立法规范胎儿性别鉴定
从5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该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关爱和对人的切身利益的保护。
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9日公布。对酒店等经营场所发生的人身侵权、雇员与履行职务有关的侵权、校园伤害事故等11种具体侵权类型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三、《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司法部今年4月1日公布。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四、《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今年3月19日司法部发布。1990年11月6日司法部第12号令《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同时废止。新规范是罪犯接受改造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考核罪犯改造表现的一项基本内容。
五、《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国土资源部今年2月10日公布。规定对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以及对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存有疑问时,当事人将有权利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举行听证。
六、《集体合同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4月5日公布。在新规定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奖惩、裁员等内容首次写入集体合同中。
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建设部今年3月19日发布。该办法的施行有利于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
(以上法律、法规、规章从5月1日起施行。)
来源:《人民日报》(2004年04月21日第十三版)
各种纠纷浮出水面 彩票业立法迫在眉睫
买张彩票碰碰运气,几乎已经成了不少老百姓的一种生活习惯,2003年我国彩票业年销售额取得了400亿元人民币的骄人成绩。与此同时,有关彩票的各种纠纷也开始浮出水面。湖北体彩假球风波、福彩中心“双色球”风波、陕西宝马彩票争议……都在广大彩民中间引起广泛的关注。
从1987年发行第一张彩票起,我国的彩票业已经走过17年的探索之路,彩票纠纷的频发呼唤加快立法步伐。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所长沈明明教授。
彩票性质需法律界定
作为我国目前唯一的彩票业学术研究机构,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从2002年一成立,就参与到彩票管理条例的制订工作中。“如果不从法律上界定彩票的性质,彩票业的发展就没有基础。”沈明明教授认为。
沈教授介绍说,彩票业比较发达的国a家和地区几乎都是先立法后操作,比如英国国家彩票业才六七年的历史,现在已经做得很好;区区600多万人口的香港只发行一种彩票,却能达到五六百亿元港币的年销售额。我国彩票业17年来,只有相关的文件规定,缺乏法律法规对彩票业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彩票业出现纠纷在所难免。
此外,我国的宪法和刑法中都明确禁止赌博,买彩票是赌博吗?这需要法律上的界定。沈教授认为,从正面描述彩票和赌博的关系非常困难,香港法律“政府严禁赌博,彩票不在此列”的做法值得参考。
他强调,对待彩票业需要一颗平常心,它是一种能够提供娱乐和希望的机会游戏,但它的负面影响又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截然相反,所以要用特殊的方法操作,即国家垄断。
国家垄断许可权和监管权
我国现有的两种彩票(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别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发行和组织销售,沈明明教授认为,彩票业立法首先要打破目前政府卖彩票的局面,剥离部门利益。应由国家垄断彩票经营许可权,由企业操作面对市场。
沈教授说,自2000年起,财政部接替中国人民银行对彩票业实施监管,但作为平级机关,财政部也不便对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工作指手划脚。国家须成立一个独立的直接对国务院负责的机构,对彩票业的许可权和监管权实施垄断,并提前做出收益预算,协调部门利益。
在陕西宝马彩票纠纷中,福彩中心委托企业来操作。尽管企业参与是一种面向市场的发展方向,但这个企业需要什么资质,有什么权利义务,却没有说法。沈教授说,这些都需要国家明确的规定。由国家垄断彩票经营许可权,才能有效地控制整个市场。
公益金怎么花要公开
对于花了钱买彩票的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除了自己能不能中奖外,恐怕就是这些公益金究竟怎么花出去的,有没有用在公益事业上。沈教授表示,公益金的使用和分配应当作为未来彩票管理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介绍,目前我国对公益彩票收益的分配规定不少于50%作为返奖,不少于35%作为公益金,不多于15%的运营费用。但每年的收益具体怎么使用,民众并不大知情。
彩票业能够蓬勃发展的基础就是公信力,沈教授认为,不仅公益金的筹集过程要公开透明,公益金的分配使用同样要有明白的预算和规定,否则就会滋生腐败、浪费和低效率。
来源:2004年4月21日《法制日报》
大同市人大作出关于对城乡特困家庭实施救助的决定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前结束的山西省大同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对城乡特困家庭实施救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救助城乡特困家庭作出专门决定,这在各地人大工作范围内尚属首例。
为了使大同市城乡特困家庭在生活上得到基本救助,此《决定》对城乡特困家庭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城乡特困家庭是指享受城镇人口低保待遇中因病致贫家庭、单亲家庭、特殊残疾人家庭和“三无”对象(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以及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家庭。
《决定》提出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大力筹措特困家庭救助资金,实施“分类施保”的救助办法,对低保对象中重、特大疾病患者在就医时要给予医疗救助;对特困低保对象的家庭子女在就学时要给予适当补贴;对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员在保障时要给予倾斜;对低保特困家庭基本住房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城镇廉租房制度。重点实施对农村特困家庭的救助,解决他们的就医看病难、子女上学难和吃穿难的问题。
《决定》要求把农村特困家庭的基本救助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从提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入手,切实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教育、医疗卫生、供热、供水、供气、房管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有条件的企业都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承受能力,对城镇特困家庭的救助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减免其有关费用;加快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千方百计扩大特困家庭成员的就业。决定号召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从关心特困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同时,对特困家庭救助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本决定的贯彻落实,为特困家庭排忧解难。要把做好特困家庭工作这一“生命工程”当作大事来抓,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进而从根本上维护广大特困群众的利益。
来源:2004年4月21日中国人大新闻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将立法规范胎儿性别鉴定
4月20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合肥开幕。会议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太华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苏平凡、季昆森、朱维芳、张春生、陈维席、高福明,秘书长耿光宽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黄岳忠介绍了会议概况、主要内容和中央领导讲话的主要精神。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人大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增强宪法观念;要落实会议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做好我省人大工作。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立强所作的关于《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修订草案)》建议修改情况的说明。该修订草案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初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严桂夫向会议作了关于《安徽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他说,《条例》实施以来,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条例》很多方面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进行全面修订。
《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对规范我省省级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但其中有的条款与国务院新的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不一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朱先发就《条例》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推动了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建设,是做好我省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最基本保障。但是,《条例》在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足,需要修订。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金启建就《条例》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徐立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省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献敏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
来源:2004年4月21日《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