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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4.8)

导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议修改20件法律草案
    北京出台全国首个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法规
    山东:立法保护耕地 维护农民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议修改20件法律草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集中主要力量抓紧研究起草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年内常委会各次会议将审议20件法律草案。
    
    据了解,将于年内审议的法律草案包括:在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方面,制定紧急状态法,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在民法商法方面,制定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电子签名法,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在行政法方面,制定公务员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公证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经济法方面,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可再生能源利用促进法,修改对外贸易法、审计法、邮政法;在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方面,制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今年年内还将抓紧研究起草7件法律草案,包括:制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畜牧法、国防动员法,修改合伙企业法、土地管理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还强调,要做好宪法解释和法律解释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宪法解释程序的规定。贯彻立法法和委员长会议通过的法律解释工作程序的规定,加强法律解释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强调,要把立法工作放在常委会工作的首要位置。要做到审议通过一批法律,起草准备一批法律草案,调查研究一批立法项目,掌握立法工作的主动权。要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对法律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和不同看法,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组织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布重要的法律草案,提高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确保立法质量。
    
      
    来源:新华社
    
    

    北京出台全国首个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法规

    
    4月1日上午,《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经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全国助残日5月16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今后设计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时,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设计无障碍设施,否则将会被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北京市现有残疾人62万,老年人180万。《条例》中特别提出: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内道路、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已经建成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没有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不符合《设计规范》和其他规定的,应按规定进行改造。
    
    同时《条例》还规定:对侵占、挪用或停止使用无障碍设施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损毁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此外,条例中还明确规定了,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保障听力、语言残疾者报警和急救的需要。公共交通停靠站设置盲文站牌的,盲文站牌的位置、高度、颜色、形式和内容要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
    
    来源:《中国青年报》
    
    

    山东:立法保护耕地 维护农民权益

    
    山东是个农业大省,国土资源形势严峻,人地矛盾突出,据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数字:全省人均土地2.58亩,仅为全国的17%,人均耕地只有1.25亩,低于全国人均1.55亩的水平;有4个市、47县(市、区)人均耕地低于1亩,有2个市、37个县(市、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线。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山东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全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0035万亩,做到了基本农田位置、面积、标志、档案、责任“五落实” ,严格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收到了明显效果。
    
    加强法规建设,是规范土地管理的前提。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以来,本着全面建设、急用先立的原则,狠抓土地法规体系建设,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等地方法规;提请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土地复垦规定》、《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等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了与法律法规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各市、县也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了与《土地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奠定了法制基础。
    
    1994年4月21日,山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全省按照条例规定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了比较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并落实了基本农田地块,明确了责任。各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占用“五不准”制度,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全省粮食安全。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为全面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奠定了基础。他们还加强了规划的实施管理,严格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总量,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严格实行建设用地计划管理,逐级编报、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突破计划指标的建设用地不予审批。对建设用地这个省坚持依法按程序报批,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在配置土地资源中的作用,努力解决用地供需矛盾。
    
    近年来,山东省经济发展将保持强劲势头,用地需求逐年增加,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坚持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集中清理各类园区。2003年以来,全省共清理出各类开发区990个,按国家政策界限,计划保留整合园区341个,撤销649个,撤销比例为65.6%。各类园区规划面积4329.7平方公里,经清理共核减、撤销规划面积2574.3平方公里,核减比例为59.1%。对有的开发区圈而未用的土地责令限期复垦,全省已复垦土地面积65.4平方公里。
    
    同时,他们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全省累计立案查处新法以来土地违法案件3.95万件,查处率达到98.8%,收缴出让金和罚金21.6亿元。清理整顿期间,省里先后立案查处了济南市历城区政府非法批准三联集团圈占集体土地案,齐河县和青岛市崂山区政府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并且省政府进行了通报,一批土地违法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随着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部分内容,已明显不适应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为了保持山东省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重点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最近,新的《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信随着新的《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对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保护农民的权益起到更大的作用。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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