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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简报(4.5)

导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
     深圳海关率先按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广州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 推广无陪同视察
     山西省取消租房治安许可证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宣布:由劳动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已于近日开始实施,1993年颁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同时废止,新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出台小时工资标准;标准调整期限缩短。这些措施将更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规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依照执行。
    
    针对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期限过长、水平偏低的状况,新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确定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等因素。
    
    近几年,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迅速,过去月最低工资标准已不能适应。为此新规定提出增加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建立起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由政府颁布并实施了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分别为每月495元、412元、570元和574元。
    
    来源:《人民日报》
    
    

    深圳海关率先按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深圳海关调查局副局长于绍起宣布,深圳海关4月1日起将按信用等级对进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信用好的企业享有快捷通关等多项优惠。
    
    目前深圳关区内与进出口活动直接相关的企业约有3万家,其中2000家企业现已初步获评为高信用等级,50多家给予 低信用等级。对高信用等级的企业,深圳海关将在通关手续、验放程序、保证金缴纳等方面给予7大优惠和便利条件。这不仅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还有利于海关节省人力物力资源。对低信用企业,深圳海关将加强重点查验和检查,以帮助他们走上“诚实信用、合法经营”的良性发展道路。
    
    现已颁布的《深圳海关对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共16条,对指导思想、法律依据、管理机制、等级标准和相应管理措施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高信用企业每半年评定一次,低信用企业每月评定一次,企业信用等级一经评定即及时在深圳相关信用网站上公开披露。
    
    深圳海关的新举措受到广大守法经营企业的欢迎。此间经贸专家表示,深圳的加工贸易和外贸进出口业务已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海关此举将为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通关环境。
    
    来源:新华社
    
    

    广州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 推广无陪同视察

    
    人大代表的视察要深入全面,应取消事先安排和有关单位的陪同。在正在召开的广州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多名代表一致呼吁:推广无陪同视察!
    
    据广东媒体报道,海珠区代表团的杨武、李亭亭、吴柏生、陈耀华、杜美娴等12位代表不约而同地提到,代表视察工作的方式、方法要改进。他们认为,视察的点不要太多,有时一天跑3~4个点,看得不深不透,不利于对有关情况作深入了解;其次是视察时间不要过于集中,时间过于集中,不利于视察工作开展,事前应将视察的有关材料发给代表,让代表做好充分准备。
    
    此外,现在的被视察单位都是事先准备好,代表经常看不到实际问题。代表们一致呼吁,在视察时,不一定要事先通知被视察单位,更不要由被视察单位请吃饭。
    
    来自荔湾区的叶丽琳和刘小钢代表也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法规方面规范和保障代表持证视察,在不影响政府部门工作的情况下,让人大代表能自行持证视察,直接约见有关部门负责人,不需要事先安排以及陪同。
    
    据了解,在此前的广州市政协会议上,已有不少政协委员提出了大力倡导、推广无陪同视察的建议。
    
    来源:《中国青年报》
    
    

    山西省取消租房治安许可证规定

    
    日前,受山西省政府委托,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安和就修正《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修正说明,原条例中关于向暂住人口收取管理费及申领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的规定将取消。
    
    现行《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系省人大常委会1996年制定颁布的。随着形势的变化,条例中有的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要求,同时与国家近年来相继发布的一些规定有所不符。鉴于此,山西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修正案,建议将条例中“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暂住人口的应向公安机关申领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并带领其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的规定,修改为“房屋承租人为暂住人口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带领其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条例中“务工经商的暂住人口应缴纳暂住人口管理费”的规定,修改为“暂住人口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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