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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集锦(二)


    关于修改消防法的议案
    
    姜德明等39名代表提出:现行消防法,为预防和扑救火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我国加入WTO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有些内容已不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律责任、消防安全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因此,建议修改消防法。
    
    关于修改建筑法的议案
    
    姜德明等40名代表提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建筑法的有些规定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适用范围偏窄,监督管理体制不顺,缺少规范和监督建设单位行为的条款,对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没有作出规定,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等。建议修改建筑法,保障和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关于修改电力法的议案
    
    姜德明等39名代表提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电力行业的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现行电力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尤以在电力规划和建设、电力投融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电力监管体系建设、电价与电价机制、规范化服务等方面需要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因此有必要修改电力法。
    
    关于制定广播电视法的议案
    
    姜德明等39名代表提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广播电视行业面临的国内外、行业内外的竞争日趋激烈,广播电视行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现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广播电视法。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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