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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聚焦:聚焦“巡视制”


    戴俭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副部级巡视专员
    
    本报记者 夏长勇
    
    重点监督“一把手”
    
    近年来,一些地方党政部门“一把手”落马,已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沈阳“慕马案”中,有17个党政部门“一把手”受到查处。2003年,被中央纪委查处并对外公布的省部级干部达13人。
    
    中央党校研究室助理巡视员曾业松认为,“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在拥有巨大权力的同时,受到的监督却十分不够,在一些地方,同级纪委不敢监督、人民群众无法监督,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
    
    实行巡视制度以后,中央巡视组是地方省级官员无权“领导”的,与地方官员也没有利益交往,是一种独立的、自上而下的监督力量。根据规定,中央巡视组的主要任务,就是对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巡视组拥有“四可”和“四不”的权力,即:可列席省委有关会议,可直接向领导班子成员了解情况,可召集有关人员座谈,可查阅有关材料;不干预被巡视地方的日常工作,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处理具体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不作个人表态。这就解决了“县官”和“现管”的关系。巡视制度强化了中央一级对省一级的监督,对全国2000多名省部级干部无疑有着威慑和警示作用,如果执行有力,一定会对地方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封建时期的“八府巡按”、“钦差大臣”代表的是皇权的意志,现行的巡视制代表的是党和国家的意志,二者有本质的不同。但巡视制吸取了古代巡察制度的成功经验。历代巡察职责主要有四项:一是弹劾不法,考核官吏;二是审理复查案件,平反冤狱;三是广施恩惠,救济贫乏,考察政教民情,检查地方各种政务;四是荐举人才。古代巡察制度,于今仍有不少可资借鉴之处。
    
    工作过程有“章法”
    
    “反腐斗士”郭光允因举报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问题,遭受数年的打击、报复。“三讲”教育期间,郭光允愤然向中央巡视组组长阴法唐汇报,巡视组明察暗访,了解到许多真相,郭光允最终得到平反。巡视组的调查,也为中央查处程维高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去年7月至9月,戴俭明参加了对湖南的巡视。去年11月至今,第一巡视组赴海南巡视。戴俭明说,第一巡视组在湖南、海南期间,几次列席了两个省的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和经济工作会。巡视组初到省里,首先听取省委的情况汇报,接着在不同单位、不同人员中召开各个主题的座谈会,与省级干部和相当多的厅局长谈话,并下到地市甚至一些县,与地方干部谈话,透过这两级“窗口”,摸清省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情况。巡视组每到一地,积极、热情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有的写入巡视报告,有的转交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比如,某些党风廉政、选拔任用干部、司法、民事纠纷等问题,本应由省里处理,巡视组就转交给省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处理。
    
    巡视组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有些群众担心巡视工作“走过场”。戴俭明认为这样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他认为,尽可能多地了解和掌握一些问题,特别是将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反映给中央,还是不难做到的。湖南、海南都有干部群众反映,巡视组在省里,地方的一些不良风气、不“规矩”的行为都有所收敛。巡视结束后,巡视组会向中央提交报告,向省委反馈意见,一些案件线索还建议有关部门查处,这些都有力促进了当地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巡视中,戴俭明最头疼的一个问题,是有些人不说真话,这里面,有的是害怕打击报复不敢说;有的是担心影响相互关系不愿说;还有些领导干部之间因为闹对立,往往“把圆的说成方的,红的说成绿的”,这就要求巡视组成员善于对各种声音作准确的分析、判断。另外,要了解到真实情况,必须“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现在“暗访”搞得不多,需要加强。
    
    如何避免“走过场”
    
    在几年前的“三讲”教育中,许多地方都设立了巡视组。尽管这样,一些腐败分子仍然顶风“闯关”。群众由此担心:巡视会不会“走过场”?
    
    胡学凡认为,抓好巡视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巡视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应是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现象、权力相对集中的机关和部门。抓重点环节,是要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诸过程,重点监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一把手”。
    
    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还必须有制度作保障。胡学凡建议,除保证中央规定的权力外,巡视组应该遵守“三项纪律”、实施“三为主”。
    
    三项纪律:一是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二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多方面听取意见,做好材料的收集和保密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领导请示、报告;三是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实行亲属回避和任职单位回避,提倡“异地巡视”和“交叉巡视”。
    
    三为主:即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普遍巡视与重点巡视相结合,以重点巡视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与上级巡视组领导相结合,以上级巡视组领导为主。
    
    要加强巡视机构自身建设,建立巡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依照法纪予以查处,起到惩治、警示作用。总之,要不断探索,使巡视制度真正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关键要有“尚方宝剑”
    
    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都要建立巡视制度,不少地方党委已开始这方面的探索。2003年6至9月,潘平所在的重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第二巡视组,对石柱、荣昌、铜梁三个县进行了巡视。
    
    潘平介绍说,在下县巡视中,他们探索出了“七步工作法”:首先是召开全县乡镇以上干部大会,说明我们巡视工作的内容、目的、意义等,然后公开办公电话;二是听取县里的工作汇报,尽快了解情况;三是找市管干部(副县级以上干部,包括副县级)、政府主要岗位部门的领导谈话;四是召开座谈会与接待来访相结合,比如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召开了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非党人士座谈会等5个座谈会。巡视组在石柱县收到群众来信57封、接待来访202人次;五是走访乡镇、村,并与村干部、群众座谈;六是查阅资料,综合分析情况;七是列席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
    
    巡视组与地方干部谈话时,决不能搞盛气凌人的批评说教,而要用和风细雨的方式提醒干部们用好“三盆水”:一盆水“洗头”,随时保持头脑清醒;二盆水“洗手”,不该要的不要,莫要乱伸手;三盆水“洗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潘平说,巡视要有效果,巡视组必须拥有“尚方宝剑”。重庆市委给巡视组两项大权:对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市管干部进行调查的建议权;对优秀领导干部或群众意见大、能力差的干部,提出提拔或调整的建议权。这就使巡视组有了权威,便于开展工作。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03月23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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