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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简报(3.18)

导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处理不端行为暂行办法》将出台
    按照宪法精神建立公民产权制度
    人大代表建议赋予信访部门调处社会矛盾职能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对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这个纲要。会议指出,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法规建设,提高法规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实施纲要过程中,要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推进改革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关系,明确阶段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督促检查,加大宣传力度,保证纲要全面、正确的实施。
    
    会议认为,1989年9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于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传染病防治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在总结传染病防治实践的基础上,对现行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人民日报》(2004年03月17日第一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处理不端行为暂行办法》将出台

    
    在16日举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五届一次全委会上,陈宜瑜主任表示,将坚决抵制科技界的腐败、违规及背离科学道德的行为,认真受理科技工作者的投诉和举报,加大对违反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和违背科学道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制定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处理不端行为暂行办法》,从制度上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介绍,1999年至2003年,共收到科技工作者关于投诉和举报的来信来函445件。对重要的投诉和举报,经过调查核实,最终被认定属于科学不端行为并受到处理的有40余件。被处理的科学不端行为的主要类型包括:在申请书或发表文章中抄袭他人科研论文,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科研过程中篡改试验数据,捏造实验结果;在申请书中伪造证明文件,虚假发表文章数或引文书;伪造国家科技奖励证书,谋取不应有的荣誉等。对这些不端行为,基金委给予了通报批评、撤销申请、追回拨款等处罚措施,对于情节较重者,取消一定年限的科学基金申请资格,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则无限期取消申请资格。
    
    陈宜瑜表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对科学基金评审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评审会派驻监督小组的工作机制,同时以信息化带动基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现代化,促进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评审、网上成果登记和管理。
    来源:《人民日报》
    
    
    
按照宪法精神建立公民产权制度

    
谢光飞

    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这不仅使合法致富的企业家和创业者"有恒产者有恒心",更重要的是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有了最高法律意义上的保护。
    
    现在人们更关心的是对私有财产的宪法保护能否落到实处。
    
    这确实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比如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现金、储蓄和家电等日常生活资料一般会受到公认的保护,但房屋这样更重要的私产却几乎处于"法外天地",对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这样一种权属价值较大的不动产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去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土地房屋财产制度作为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法律体系上的规定来看是比较充分的。现行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国家、集体、法人和公民可以依法拥有或转让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民事财产权利,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的所有权一样受法律保护,其流转依法实行有偿转让和无偿划拨;房地产开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镇拆迁费等相关费用,以平等协商、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取得土地使用权,国家建设用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四种用途等。
    
    但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无视、模糊以至于抹杀公民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甚至房屋所有权,不仅用地方规章和政策否认历史原因形成的私房土地使用权,而且有意无意地宣传商品房产权人买的只是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其土地使用权的属性最多只是"划拨",他们可以随时根据自己的需要收归"国有",推倒重来,为我所用。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公民购买和拥有了商品房,其产权的含义应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个部分,不管是高级官员、百万富翁还是普通百姓,他都可以依法拥有这种土地房屋的民事财产权利,它是不可剥夺的,不能因为土地房屋产权所涉及的财富和利益集团特别大,就不愿或者不敢予以明晰和保护。
    
    对于当今中国大多数公民来说,商品房的权属价值已经占到家庭财产份额的相当大部分,可以说,土地房屋是公民现代私有财产的基础。现代公民产权制度应该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为基础,我们不能听任这种权利受到规模性的侵害。
    
    这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即为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还应该看到,目前仍然有一些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与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相抵触,这需要我们今后通过建立违宪审查机制等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温家宝总理在此次"两会"期间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宪法修正案通过后,我们要认真执行宪法的规定,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因此,我们应该按照宪法的精神对违宪法规进行一次清理和审查,在行政法规、地方规章和具体行动中真正明晰和保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加快建立起以土地房屋为基础的公民产权制度。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人大代表建议赋予信访部门调处社会矛盾职能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金龙泉集团董事长李大红发言建议,赋予信访部门调处社会矛盾的职能,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在我国,信访制度一直被认为是通达民意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促进社会整体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群众信访活动呈现发展和上升趋势,集体上访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而且上访群众大都情绪激烈,滞留时间长,不容易解决和疏缓。
    
    李大红代表例举了某省一个地级市的群众上访情况。1999年该市集体上访为225起3103人,2000年该市集体上访为232起3318人,2001年该市集体上访为292起5944人,2002年该市集体上访为377起6070人,2003年该市集体上访为394起7042人。集体上访次数占群众来信来访总量的七成,已成为群众信访的主要形式。其中,要求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的集体上访占55%以上,反映基层干部作风问题的占30%左右,纠纷类占15%。李大红代表调查分析发现,这种集体上访规模大,5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就有300多批,最多一批400多人。"造成上访增多的原因,与我国正处在一个新旧体制转换、利益格局不断重复调整,社会分化瓦解加剧有关,也和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单位和领导不能很好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急功近利,出台超出群众承受范围的措施而又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有关。"李大红说,现在信访部门由于自身处置问题能力十分有限,因而对待来信来访态度不积极、不认真,从而导致了上访问题的扩大。
    
    李大红发现,现在基层信访工作受到种种制约,比方说,接待室面积小,力量薄弱,立案数不足信访总量的10%,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办;经费短缺,有的甚至无法保持正常的通讯联络,使得基层信访部门仅仅扮演一个"观察员"和"信息员"的角色。李大红认为,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就必须切实加强信访组织机构建设,真正赋予信访部门调处社会矛盾的职能,使信访部门有足够的人、财、物和相应的权力,真正发挥信访工作总调度的作用,疏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积极化解疏导集体上访。"信访问题80%产生在基层,80%以上的信访问题都应该也能够在基层解决。"李大红说。
    
    来源:2004年3月17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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