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河南出台条例 为见义勇为者撑起“保护伞”
商业银行法增加限制性条款
广东低收入家庭可领租房补贴 廉租房面积有规定
北京朝阳区规定:公务员违反交规可被辞退
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共掌上市审批大权 河南出台条例 为见义勇为者撑起“保护伞” 决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经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生效的《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对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作出详细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省、市、县(市、区)设立维护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用于对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的奖励和救助。《条例》特别强调,公民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受伤的,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救助的义务。接诊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延误治疗。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予救治或者延误治疗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人民日报》
商业银行法增加限制性条款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从今年2月1日起,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从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改为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新的商业银行法强调安全,并增加了一些限制性条款。
新的商业银行法增加一条规定:商业银行违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仅将被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还将面临警告处分和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之从前更为严格的条款还有,个人和单位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应事先经过批准,原先是10%;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经过批准,以前也是10%。此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规定扩大到董事,更换董事也要报经监管机构审查任职资格。
此次商业银行法的修改还强调了商业银行作为法人的独立性,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原先规定的“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项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应当发放贷款”的内容被删除。
来源:《法制日报》
广东低收入家庭可领租房补贴 廉租房面积有规定 “旧版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至今已有三年多了,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用于现今的情况,因此国家建设部已经对条例作出了修改并于今年3月实施。今后,包括广东在内的城镇廉租房保障体系将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昨日,广东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了上述情况。
廉租房面积有规定
据省建设厅有关官员透露,新条例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另外,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本办法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本办法所称“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限制集中兴建廉租房
据了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房源主要由以下5部分构成: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腾空的公有住房、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和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其中主要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违规现象处罚减轻
鉴于1999年5月开始实施的旧条例只有14项条款,很多方面的规定不明确。为此,新条例增加了7项条款,对廉租房的适用范围、申请方式等作了详细规定。
为体现更人性化的管理,新条例减轻了对违规现象的处罚力度。例如:旧条例中对隐瞒不报家庭收入的违规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而新条例则规定:“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违反本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情节恶劣的,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信息时报》
北京朝阳区规定:公务员违反交规可被辞退 朝阳区政府网站昨天公布公务员交通违章抄告制度的实施细则。其中规定,违规公务员将被严惩,屡教不改的公务员将被辞退,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公务员除自己受罚外其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据悉,这是目前全国出台的首个公务员违反交规要实行抄告并严惩的规定。此前朝阳区有关部门已开始实行抄告制度,该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使这一制度进一步予以规范。
按照规定,公务员交通违章抄告主要针对五类重点交通违章行为,即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闯红灯、违章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和遇前后道路堵塞时违章抢行。
公务员重点交通违章抄告制度采取季度抄告制。执勤交通民警除对违章公务员按交通法规进行处理后,还要对重点交通违章行为人员予以登记,由朝阳交通支队按季度集中抄告区监察局。
同时,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朝阳分局等垂直管理部门人员的重点交通违章行为,则由朝阳交通支队直接抄告各相关部门。
区监察局将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与个人考核挂钩。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等行政处理;对屡教不改的,责令引咎辞职或予以辞退;对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来源:《京华时报》(2004年1月30日第07版)
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共掌上市审批大权 人民网香港1月30日电 日前,香港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就上市审批权及上市公司的新规管架构达成共识,包括赋予《上市规则》法定地位,并由证监会负责管理及执行,而港交所则继续担当非法定规则的前线监管工作。双方同意在企业信息披露方面采纳北美模式,即由法定监管机构“致力确保有关方面遵守一般来说是与信息披露有关的法定要求”。证监会主席沈联涛称,改革措施可使监管重点由事前审批改为后期执法,减少港交所(本身作为香港市场的上市公司)存在的利益冲突。
沈联涛指出,证监会是单一的法定监管机构,与港交所在上市审批上分工,以法定与非法定来界定分工范围。港交所仍可制定市场的定量标准(包括以前的业绩纪录、预计市值、最低公众持股、股东分布情况等)、订立退市标准,以及颁布非法定的操守规则及守则。虽然所有上市审批必须通过证监会在法定规则上的审核,但也不排除证监会通过的个案会遭到港交所的否决而不能上市。
对于这次改革措施,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称,目前当局仍在研究所收到的市场意见,初步结论是要继续扩大现行的双重存盘制度(于去年4月1日生效的《上市规则》修订版,授权港交所将申请人的有关申请上市文件呈交证监会存盘),以及给予部分《上市规则》法律效力。
此外,证监会还就改革方案提出了11项建议,包括赋予《上市规则》内有关披露责任的详细规则法定地位;厘清证监会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定监管机构的职责,以便其执行新的法定规则;通过施加民事罚款及发出取消资格令等方式,对违反新法定规则者进行有效制裁等等。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