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聚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一、背景:走近京城乞讨一族
在北京虎坊桥,一个自称无钱读书的男孩在向人乞讨。当记者拍完这张照片后,他很快就离开了。
春节前,民政部门通知要求,做好节日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除夕夜,北京约有150名乞讨 者在救助站同吃年夜饭(本报昨日报道)。而目前,北京各救助站尚有大量的空位,可接待需要救助的人。
可是在大年初一,仍有相当部分乞讨者流浪在城市里,蜷缩在寒风中,瑟瑟伸手,向人们重复着不同的悲惨故事。但面对救助站敞开的大门,他们中许多人却拒绝了救助,选择了流浪。昨日,记者走近这群特殊的人群。
调查现场
"啥是救助,没人告诉我"
记者问及救助,在前门行乞的雪大妈一脸茫然:"我只知道每天找个地方,多讨点钱和吃的,啥是救助,没人告诉过我。"
记者见到雪大妈时,她正在专心致志的"对付"着一个冰糖葫芦,那是路过的好心人刚施舍的。雪大妈的脸很黑,眼皮下还挂着一层厚厚的白膜。她说:"来北京后,一直在前门这一块,每天早上8点多来,晚上5点多回去,夜里就睡在北京站,每天都能要个十几二十块钱,还有不少吃的东西,现在时间还早"。
"我家是山东曹县的,今年夏天遭了水灾,家里地淹了,房子没了,我又无儿无女,出来乞讨也是没办法的事。"往雪大妈的碗里扔了几角钱的行人杨女士说,这么大年纪的人,初一还在讨钱,真是可怜。
家里遭灾不知救助制度
张大妈倦着身子躺在和平门南新华大街上一动不动,毛线帽子压得很底,她的身下只垫着薄薄一层塑料毡,还放着一根1米来长的"打狗棒"。
73岁的张大妈的"自我介绍"和雪大妈出奇的相似:都是来自山东曹县,家里遭灾,但张大妈所说的讨乞经历似乎更为曲折,一个月前,她跟着家乡的一位专门在外乞讨的"双拐人"来到北京,但3天后"双拐人"就不辞而别,现在她只能自己寻找乞讨的地方,晚上就睡在西站。
张大妈对救助站和救助管理制度一无所知,旁边的一位中年妇女突然对她大发脾气:"大过年的遇到你们真是'晦气',你为什么不去找救助站,那里有这么多警察,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们帮助……"受到指责的张大妈只能收拾起东西匆匆离去。 乞讨因为遭遇陈世美?
一年轻女子抱着个不过1周岁的婴儿,在寒风中发抖,面前摆放着一张纸,写着有关"现代陈世美"故事:一男子和女子"私定终身",女子生下孩子,但男子却扔下母子,躲到北京与另外的女子结婚,母子上京找到男子,男子却不相认。旁边还摆放着一个男子在八达岭长城上的照片。
她说:"我只求乞讨200多元钱回家。"该女子称自己是高中毕业,但记者要求看她的证件时,她却低头不语。"为什么不去救助站寻求帮助?"该女子没有回答,收起了东西走远。
不想救助只想卖艺挣钱
一个胡子很长的中年男子端坐在地上,双眼微闭,将一把二胡模样的乐器拉出《茉莉花》的曲调。他自称是河南怀化人,姓李,双眼看不清一米外东西。
他说,"我1996年就离家出外,靠一把坠胡走遍了很多省市。"自称姓李的乞讨者说已离婚多年,家中有一个小女儿,他姐姐替他照顾。"我是靠卖艺来挣钱,不磕头不主动乞讨。行人觉得我拉得好听,可以给我一点钱,不给也没关系,我还是照常拉。"姓李的乞讨者称他刚到北京半个月,挣钱很少,"拉一天也没人给钱"。他还称不想回家,也不想去救助站,就想每天拉坠胡挣钱。
"要是假的,你来跪这儿"
小花(化名)跪在前门建国饭店西侧路边,双手扶着写在纸板上的求助信,上面写着因为父母离异,父亲没有生活来源,母亲又改嫁到广东,一张"湖南某医学院"的休学证放在前面的空地上。见此情景,记者与小花进行了交谈。
记者问,"除了这张休学证外,你还有什么证明自己学历的东西,有身份证吗?"
小花说都没有带在身上。小花说自己学的是临床专业,但却答不出临床专业有什么课程。小花说,她不想去救助站,我只想在这里多挣些钱。
与小花隔路相望的是另一名自称学生的19岁乞讨者小吴,他跪在路边,他求助信的题目是"我的学生梦"。
他说,自己父母双亡,2002年考上学校,学费每年3000元无力承担,去年休学,家里还有一个16岁的妹妹上初二,托付给了叔叔照看。
他1月18日来京之后就在外乞讨,晚上就到火车南站候车的地方挨一会儿,周围不时有人围观,但旁边有一位中年妇女插话说:"这是假的吧",小吴猛然扭头瞪眼说:"要是假的,你跪这儿,我给你钱!"
各方说法
警察 提供救助时,乞丐往往说,"叫我走可以,但我不要救助。"
记者昨日在厂甸庙会看到,虽然各执法部门都在现场维持秩序,但路中间的乞讨人员依旧我行我素。
宣武区保安分公司一王姓保安员说,一般也会去劝乞丐不要在道路中间,但不能强制他们离开。"现在的救助制度不是强制的,因此在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我们一般都先问需不需要救助,但往往都得到了否定的答复。"宣武公安分局党警官说,在面对警察的询问时,乞讨人员的回答一般是"叫我走可以,但我不要救助。"
党警官还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这些乞讨人员每天的收入很多,而且对于他们自称的种种乞讨理由,都是不可信的。
市民 对于乞丐的真假很难分清,乞丐往自己身上蹭时觉得别扭
"这几天那些讨钱的少多了,倒是难得清净",在复兴门地铁站上车的一位50多岁的女士告诉记者"我平时在这方面的慈善花费可不少,很多时候,也很难分辨他们的真假,就算是做点善事吧!"旁边的一个小男孩也插话说:"我也碰见过,他们身上真脏,味儿很难闻,我妈都不给他们钱……"和女友并排坐在一起的吴先生说:"那些讨钱的是哪人多往哪挤,脏兮兮的往你身上蹭,总是觉得别扭,一般都是掏些零钱给他们。"客任先生则表示:"对那些看起来还不老的乞讨者,我是不给钱的,他们如果真困难,就应该想办法去打工挣钱。"
社会学教授 对乞丐的管理,关键是救助和城管协调起来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李教授说,一些流浪乞讨者不愿进救助站,除了个别人不了解救助站的位置、职能,害怕遣送不愿回家外,更多的是另有原因,如他们在外乞讨收益较大,或者背后受人控制等。
在对他们的管理上,既要有人文关怀,也要有原则,两者往往还不能掺杂一处。关键是现在的救助应该和城市治安协调起来,对于这些问题,最好还是通过政策和法律的层面去解决。
二、确保乞讨者不冻死是政府职责
据报道,在春节前,民政部已专门向各级民政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努力杜绝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冻死街头现象的发生。
据本报今日报道,北京市救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全市各救助站的受助者约有近150人,而全市各救助站的可容纳量(床位)远远大于这个数字。
北京市的努力,我们认为体现了政府人文关怀,值得赞赏。
乞讨者,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确保乞讨者不冻死街头,也就是确保共和国的公民不冻死街头。我们必须这样做。这也是由我们这个社会的制度所决定的。特别是在这新春佳节到来之际,在千家万户欢声笑语中,如果我们不能杜绝乞讨者冻死街头的现象,这就不仅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严重失职,同时也与节日气氛形成很大的反差。
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这一点早已被世人普遍认同。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人的生命。特别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当公民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社会和政府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千方百计进行解救的理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被整个社会所认可。而在如此寒冷的冬天,对于那些衣衫单薄的乞讨者,他们由于抵抗不了严寒的侵袭,生命就有丧失的可能。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首先就要保证它的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已是举世公认的常识。不能做到这一点,就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政府。现在从世界上的文明国家来看,他们的政府总是把公民的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公民的困难就是政府的困难,公民的生命受到威胁,政府就有责任为公民解救。那种置公民困难甚至生死于不顾的政府,肯定不会受到公民的拥护;那种把公民的生命看得很轻的政府也肯定不是负责任的政府。从一个政府对待公民生命的态度可以判定这个政府和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不仅在经济上取得了骄人的成就,更重要的是在理念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现在更加懂得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知道人人生而平等。是的,单就人的生命而言,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在生命面前,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穷富贵,大家的生命都是一样的宝贵。我们不再因为是一个流浪汉是一个乞讨者,就任其自生自灭;也不会因为某人大富大贵,就对其生命特别地看重。一个社会一个政府有了这样的认知,它的公民即便在物质生活上还差些,即使生活中还有些许不如意,也还是能通过这些感受到社会的美好。
三、立法信息
针对收容遣送措施取消后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部门将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有效办法,维护城市治安秩序。这意味着,许多城市普遍存在的流浪乞讨现象有望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收容制度正式告别历史。根据这一办法,只有流浪乞讨人员请求并表示愿意接受救助的,救助站才可实施救助。强调"自愿受助",体现了人性化管理,但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目前管理中缺乏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成为一个新的管理盲区。
救助代替收容,使城市里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大中城市繁华路段的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大增,强讨恶要现象突出,组织、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和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明显增加,且绝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接受救助,其中有的是职业乞讨人员,有的是为发家致富,有的是好逸恶劳。一些流浪乞讨人员结成帮派、团伙,划地为界,争夺地盘,严重危害城市社会治安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亟待从政策上、法律上和管理上加以解决。
2003年10月,有关部门就《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城市的治安管理情况作了调查,组织有关人士座谈,寻找措施。与会者建议,要支持公安民警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职责,坚决打击组织、唆使流浪乞讨的"幕后人",依法严惩诈骗、胁迫儿童乞讨者。
有关部门日前在制定2004年全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时,已将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问题纳入其中;而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针对当前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门要做到既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又要依法严格管理,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相信从今年开始,许多城市市民反映突出的流浪乞讨现象将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来源:新京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