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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武汉中院多名法官违法 院长向市人大代表致歉


    一、新闻背景
    
    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就过去一年法官队伍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心情沉重地向与会的人大代表诚恳致歉。
    
    过去几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少数法官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搞权钱交易,形成窝案、串案。2003年初,这些人的问题相继暴露,包括2名副院长、3名副庭长、5名处级审判员在内的13名法官因涉嫌受贿,先后受到法律追究。
    
    其中,原武汉中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柯昌信因涉嫌利用职权在诉讼活动中收受贿赂50余万元,2003年6月,经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许可,柯昌信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和刑事拘留。12月19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柯昌信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十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文轩坦承,13名法官违纪违法事件令武汉中院经历了一段艰难的日子,不仅审判工作一度受到较大影响,而且法院形象严重受损,司法公信度降低。
    
    周文轩说:“我们为极少数法官没有把握好人生航向而痛惜,为他们破坏整个法官队伍形象而忿恨。”他认为,这些案件的发生,教训极为深刻:一是少数法官经不住考验,抵不住诱惑,拜金主义思想逐步滋生和发展,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思想教育的针对性不够,特别是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廉政纪律和监督制度落实不力。
    
    为了重塑武汉中院形象,周文轩向人大代表郑重表示,新的一年,武汉中院将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周文轩还向人大代表作出加强队伍建设的几项承诺,其中包括:方便群众诉讼,实行接待、立案、交费一站式服务;建立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之间的隔离带,严禁法官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违法办案和办错案的法官,实行责任追究;推行审务公开,对案件中需要评估、审计、鉴定、拍卖等中介机构参与的,实行摇号公开选择中介机构等等。来源:人民网
    
    二、评论:武汉中院院长向市人大代表道歉勇气可贵
    
    据报道,在1月11日的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就过去一年法官队伍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心情沉重地向与会的人大代表诚恳致歉。
    
    在过去的几年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少数法官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搞权钱交易,形成窝案、串案。2003年初,这些人的问题相继暴露,包括2名副院长、3名副庭长、5名处级审判员在内的13名法官因涉嫌受贿,先后受到法律追究。
    
    关于司法腐败、法官贪赃枉法的事例已非个案。但是,由法院院长因此公开向人大代表致歉还很鲜见,值得肯定。向人大代表道歉体现了司法官员对最高权力机关的尊重,更体现了官员对人民权利的敬畏。
    
    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人民才创建了政府(广义政府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因此,人民的权利是司法机关手中所掌握的权力的惟一来源和合法性基础。权利产生权力,权力必须向权利负责。这正是先贤们反复陈述而为我们耳熟能详的“常识”。也正因为如此,法院前面才会冠以“人民”二字。
    
    根据《法官法》的要求,“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说,法官的服务对象是人民,应该对人民负责。法官受贿犯法,侵犯的是人民的权利,损害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法院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院长作为法院最高的行政官员对此有不可脱卸的责任。
    
    勇于道歉说明官员对人民心存愧疚,不过人民不会由此对官员失望。因为,这样正式而沉重的道歉体现了官员敢于直面现实,敢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人民的压力并把这种压力转化为自己励精图治的动力。可以预见,这种磊落的行为不但不会遭到公众非议,只会得到人民的敬重。
    
    不过要想最终赢得人民的信任,官员必须把道歉当成起点而不是终点,对武汉中院来说,今后更为重要的是加强制度建设,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包括人代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大众传媒的监督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官不致见利忘义、铤而走险,才能使法院不致辜负人民的希望、背弃人民的权利,才能使法院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可靠看护人”。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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