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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为及时、公正审理保险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并听取有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质量,确保司法解释能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符合立法原意,现将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通过《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向全社会公布,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日期为2004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反馈意见对司法解释稿进行认真修改后,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公布实行。
    
    书面意见请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收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政编码 1007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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