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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11.27)


    导读: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两草案
    建设部公布物业收费办法 物业费将由物业公司定
    山东首次为就业立法 有关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两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讨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 的形势和需要,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1994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行修改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认为,1995年国务院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对于在进出口环节保护知识产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有必要根据世贸知识产权协定和海关法对现行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使该条例与世贸知识产权协定相一致,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水平。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认为,为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草案)》在报纸和网站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经国务院审议后公布施行。
    
    来源:新华社
    
    
建设部公布物业收费办法 物业费将由物业公司定

      
    从明年开始,物业服务收费将告别政府统一定价的模式,各物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记者昨天从建设部有关部门获悉,首次公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物业收费方式、物业成本计算标准等做出了新的规定。
      
    按照新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将区分不同物业的 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指导价并不是统一定价,主管部门不但要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还将制定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则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则完全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
      
    据悉,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原《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在此之前,小区物业收费一般由政府统一定价,只有少数高档住宅的物业收费可以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来源:《北京青年报》
    
    
山东首次为就业立法 有关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山东省出台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即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并设立全省统一的失业预警线。在近日举行的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山东省政府提请大会审议《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这是山东第一次专门为就业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矫学柏在为该条例作说明时提到,目前山东全省的城镇每年新增劳动者90多万人,同时全省农村又有1000多万富余劳动者需要转移。《条例(草案)》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公共投资政策和确定大中型投资项目布局时,应当将促进就业作为重要目标。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统一的失业预警线。失业率接近失业预警线时,应及时调整就业、产业和公共投资政策,促进社会就业岗位的增加。
    
    来源:《华东新闻》 2003年11月27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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