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进一步修改交通事故责任条款
尽快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利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银监法铸就金融监管利器
广州即将出台海域管理办法 个人使用海域要交费 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进一步修改交通事故责任条款 出席23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的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中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条款有失公平,应当进行适当修改。
根据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非机动车一方违反交通规则,而且机动车已经采取了规避措施,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只有行人或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机动车一方才可以免除责任。在24日进行的小组讨论中,许多委员虽然对这项条款保护弱者的出发点表示认同,但仍表达了自己对此项条款的不同意见。
何椿霖委员认为,笼统地规定由机动车来负责任不利于交通管理的严格执法,如果能够证明责任属于非机动车一方,而且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采取了必要的规避措施,应当减轻或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王梦奎委员说,制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目的,一方面要有利于对驾驶员的严格管理,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另一方面也要有利于形成全体公民遵守交通规则、适应现代社会的局面。不首先区分是非责任就规定某一方的责任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不能用同情代替法律。郭树言委员说,在很多地方交通法规管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主要是约束太松造成的。他建议不要把责任一巴掌全打在机动车上,应当由责任方负责比较合理,文字表述上可以修改为,"一般由机动车负责"。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刘道明认为,在经济处罚上可以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多一些,但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应当平等,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有失公平。近年来,在道路交通管理中车与人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一直存在争议。
1998年辽宁沈阳做出规定,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行人违章而司机没有违章,则司机不负任何责任。近些年来,不少城市纷纷效仿这种做法,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前两次对草案讨论的过程中,一些委员提出,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但是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害的通常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因此应当区分机动车之间相撞与机动车撞人之间的不同赔偿原则。
2003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草案把此项条款修改为目前的条款,本次会议是第四次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进行审议。
来源:新华网
尽快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利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日上午分组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时表示,制定证券投资基金法,对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已经过两次审议,内容已十分严谨充实,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吴邦国委员长参加了分组审议。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先进的金融创新产品。我国的基金业在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已取得了不小成就,在推动证券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权威部门统计,到今年9月底,我国已经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有32家,有8家商业银行获得基金托管资格,已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87只,总规模超过了1600亿份。
许多委员认为,证券投资基金业在我国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发展迅速,前景良好,尽快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十分必要,这将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起到推动和保障作用。一些委员认为,草案对基金公司设立条件、基金能否买卖或者申购其他基金份额、能否为开放式基金申请短期融资等一些较有争议的问题作出了妥当规定,内容更加严谨充实。
不少委员表示,证券投资基金法既要促进我国基金业健康发展,又要保护好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规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制度,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
一些委员还就草案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加人数的比例、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处罚权限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来源:新华网
银监法铸就金融监管利器 浩民
备受金融界人士关注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昨天再次联袂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向大会作汇报时明确表示,三大银行法的制定或修改,将紧扣"适应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解决银监会履行监管职权于法有据的问题"这一主题。有专家评论,三大银行法,尤其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将为金融监管铸就铁拳利器。
银监法草案规定,银监会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有关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时采取有关措施、对可能发生信用危机等严重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对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并损害公众利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与初审稿相比,银监会进行现场检查的措施及其程序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同时规定,现场检查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机构的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草案还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未遵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监管机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监管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责令暂停部分业务;限制资产转让、分配红利;限制股东转让股权;责令股东转让股权;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对新业务和增设分支机构申请的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过整改,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符合规则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所采取的限制措施。
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的,草案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同时明确,银行业如果突发风险,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在赋予银监会多种监管手段的同时,银监法草案还注意到了对监管者的监管。草案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国务院审计、监察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
来源:《中国证券报》
广州即将出台海域管理办法 个人使用海域要交费 记者10月23日从广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新上用海项目都必须经过环保评估等审批手续方可取得确权,并向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交纳一定的费用。广州市的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和新的海域使用金标准也即将出台。
广州海岸线不长含金量高
广州拥有从黄埔旧港到伶仃洋的黄金海域,拥有15个岛屿,面积约8872公顷,滩涂面积约78平方公里,有虎门、蕉门、洪奇门及横门四个出海口门,海岸线长258.7公里,岸线不长,但是"含金量"高,发展潜力极其巨大。广州海洋资源丰富,高质海砂蕴藏量50亿立方米,经济鱼类近1000种,海洋油气储量50亿吨,货物年吞吐量位居全国第二大港的广州港,更是以雄伟的身姿,向世界级大港迈进。
2002年,海洋总产值331.23亿元,占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的22,其中滨海旅游业126亿元,交通运输业77.25亿元,滨海电业打,07亿元,海洋渔业40.99亿元,修造拆船业巧。89亿元,海洋产业结构得到。不断优化,海洋产业规模、总产值不断增大,海洋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海域使用有法可依
广州市涉海行业众多,部分行业在海域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对合理开发海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认识不足,一度造成了海域开发无序无度的局面。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海域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有效地协调解决了沿海各行业的用海矛盾。通过对海域使用审批、确权、发证和监管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在国家和海域使用者之间建立起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既维护了国家海域所有权,又保护了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木上扭转了在海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无序、无度、无偿"局面,保证了国有资源的保值、增值,大大促进了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实现海洋资源利用合理、科学和效能最大化,有力地保障了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不断推进海域使用确权工作
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出台后,除公益性以外的用海项目,都必须通过资质单位的海洋环境测评,符合环保标准的方可确权,并交纳费用。结合广州海域使用较复杂的实际情况,广州共有262家涉海单位,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已向其中100多个涉海单位发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的通知书》,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已受理50个用海项目的申请,市政府己批准同意确权登记的有40多个用海项目。
广州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广州市的海域有其自身特点,因此,广州将在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基础上,出台《广州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目前《办法》已经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审批,新的海域使用金收取标准也将随之出台。新法将规定,如果两个单位或个人同时申请使用相同的海域,将按照对各自社会及经济效益的大小来进行审批。
来源: 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