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立法简报(8.21)


    导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草案)》原则通过
    2.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年内将出台
    3.国资委有望10月份出台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办法
    4.保监会首次为“酒后驾车险”正名 称要大力扶持
    5.新外资并购解析条款将推出 取消投资比例25%限定
    6.证监会: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操作细则正在酝酿
    7.上海公布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具体实施办法
    8.北京推出69项维权措施 检察人员须收集无罪证据
    9.宁夏《实施<工会法>办法》今日起正式施行
    10.顺德20多家民企联名上书成功推动广东省劳动法规修改
    11.外交部:来华停留15天内的日本公民可免办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草案)》原则通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规范认证认可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国产品竞争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十分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草案)》主要确立了适应认证认可发展需要的基本制度,明确了认证认可活动的行为规范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政府主管部门对认证认可机构的监管制度等。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来源:新华网
    
    
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年内将出台

    
    8月22日,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在北京举行,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全国妇联副主席顾秀莲介绍了近年来中国妇女的发展状况,并就性骚扰、家庭暴力等问题答记者问。近几年,家庭暴力在全国范围内呈上升趋势。河北省也不例外,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我省因家庭暴力造成350多人伤亡,2002年上升到600多人,2003年第一季度因家庭暴力就致200多人伤亡。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年内将出台。
    目前,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制定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7月14日,该《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进行了审议,估计年内可以出台。日前,记者就该《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采访了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杜爱荣。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但有关调查显示,河北省家庭暴力问题日益突出,1998年—2002年,省妇联在接待婚姻家庭类信访中,家庭暴力问题占婚姻家庭类上访案(事)的比例分别为4%、17%、19%、13.6%和17.9%。同时,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形势案件也居高不下,家庭暴力的存在已严重地侵扰着家庭和社会的安宁和稳定。我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酝酿的。”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杜爱荣介绍说。
    早在2001年10月,省妇联就向省人大提出请示报告,建议将制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纳入立法规划。2002年1月召开的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李玉珍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暂行条例的议案。
    《条例(草案)》突出了预防,在宣传教育、对家庭暴力的劝阻、调解和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等3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草案还规定“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妇女组织可以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调配合,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权机构。
    另外,该《条例(草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强化了有关机关的法律责任,对司法机关和有法定义务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或者违法办案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来源:《河北日报》
    
    
国资委有望10月份出台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办法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局长李寿生日前表示,国资委目前已经形成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办法的三审草案,目前正在广泛听取191家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修改意见,预计最终的考核办法将在10月份出台。从明年1月1日开始,国资委将对其直接监管的191家中央企业实施业绩考核。
    他表示,由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考核的关键指标将主要集中在资产回报和资产保值指标两个方面,资产回报主要看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考核要做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做强主业,有利于提高净资产利润率,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保监会首次为“酒后驾车险”正名 称要大力扶持

      
    最近,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酒后驾车险”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的争论,各大媒体也把此事炒的沸沸扬扬。今天,保监会第一次就此表态:酒后驾车险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应该大力扶持。
    保监会在声明中指出,“酒后驾车险”也就是“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与一般的财产保险不一样,它是一种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到被保险人行为损害 的第三者的利益,使受害的第三者更有效地得到经济补偿。
    实际上,对于酒后驾车险争论最大的也就是赔偿责任的问题。很多人都担心推出这个险种以后,会放纵驾驶员酒后开车,并且帮助他们逃避肇事后本应承担的责任。那么,这个新险种究竟保护了谁的利益呢?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酒后驾车肇事导致的法律责任有三种,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所有酒后驾车的驾驶员都必须承担某一形式的行政责任,而民事责任只有酗酒的驾驶员给其他人造成伤害以后才需要承担。“酒后驾车险”保的就是这部分民事责任。也就是说“酒后驾车险”只能帮助肇事驾驶员减轻部分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驾驶员承担其他的行政责任。
    在这份迟来的声明的最后,保监会再次强调,责任保险有利于维护事故中受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今后,除了酒后驾车险以外,相关的责任保险也将是各大保险公司发展的主要业务之一。
    
    各方争论酒后驾车保险
    
    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这个新险种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争议。在最先引发争论的沈阳市,经济信息联播记者在街头进行了一次随机采访。
    不仅老百姓对保险公司推出这样的险种表示不理解,就连很多司机师傅也十分不满。而抵触情绪最大的就是沈阳的交警了。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然而在这次的随即采访中,记者却发现,天安保险公司的许多业内的同行们却对此表示出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
    有关保险专家表示:酒后驾车同其它违章行为一样,都属于非主观意识违章,对酒后驾车车辆损害这一块可以不赔,这样对酗酒司机是一个警示,也是一个惩罚。那么对第三者责任这一块,应该赔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庹国柱洁:那既然其它违章事故保险公司都赔,酒后驾车为什么不赔呢?因为第三者责任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果肇事者他不具有充分的赔偿能力,那么对第三者得不到赔偿,就带来一个社会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觉得我是主张赔偿的。
    
    保险公司细说“酒后驾车险”推出缘由
    
    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这项名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的附加险种,将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都明文规定不能够索赔的酒后驾车肇事行为列为可赔偿范围,近日天安保险也就这一产品作出说明。
    在最先引起争议的沈阳市,记者从天安保险沈阳分公司那里看到了这个新险种的原文,条款中规定:投保人酒后驾车肇事,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最高可赔偿25万。
    天安保险沈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赵峰说:“我们这个条款保障的主要是饮酒后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对他们进行补偿,对驾驶人本身和车辆没有保险保障。”
    他还告诉记者,由于我国保险费率放开以后,险种的制定权也同时放开,各保险公司都准备推出一些有个性的险种,天安保险此举的目的就是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占据主动。
    但据了解,尽管推出这项保险以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真正投保这项险种的客户却寥寥无几,在天安保险已开办业务的22个城市中,投保这项险种的客户总共不超过300个,投保客户最多的沈阳市也仅仅只有30人投了这项保险。
    
    来源:《经济信息联播》
    
    
新外资并购解析条款将推出 取消投资比例25%限定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张玉卿在京透露,为解析今年4月起施行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商务部将推出长篇问答形式的解读条款。这将有助于推动外资并购活动的实施。
    他在“2003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高层论坛”上表示,外资并购法规新的突破,主要表现在外资投资所占比例25%的限定的解禁上。过去,外资占到总投资25%以上的企业才被外经贸部认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目前,这方面的比例限制取消了,这将推动整个外企管理的规范化。
    他提醒,外资进行投资并购活动中,一定要关注我国政府出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这一目录在实践中具有强制性。
    
    来源:新华网
    
    
证监会: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操作细则正在酝酿

    
    证监会拟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纳入有序管理计划
      
    北京消息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冯鹤年日前透露,基于《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仍然属于原则性的文件,目前,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商务部四部门正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准备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规则。
    冯鹤年是在此间举办的"2003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高层论坛"上作上述阐述的。他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在外资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方面,财政部、商务部的职能分工进行了调整。涉及到利用外资的事项,由商务部负责;非金融类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由国资委负责;金融类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由财政部负责;证监会的职能不作调整,仍负责信息披露。
    冯鹤年称,转让股权的定价方式将是该细则的核心内容。考虑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细则将规定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原则上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当然,也可以采用有条件限制的协议收购方式。细则还将对一些具体审批问题,如申报材料的报送、审批程序、审批时间等作出详细规定。细则的制定既要体现公开透明,又要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减少程序,提高效率。
    目前,外资并购上市公司还存在其他一些方式,如通过托管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向外商发行可转换债券,收购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以及通过融资方式参与管理层收购等。对此,冯鹤年表示,这些也要纳入统一监管中。而监管部门原则上不支持、不赞成外资通过其他收购方式进入上市公司。
    冯鹤年指出,在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后,证监会关注的重点是外资能否保证上市公司符合公司治理结构准则,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是否得到充分揭示。外资并购比例在30%以下有信息披露义务,在30%以上有要约收购义务。本着国民待遇原则,在外资收购上市公司方面,对内资企业的要求同样适应外资企业。不过,外资并购方必须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具有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为了防止短期炒作,鼓励中长期投资,外资通过并购进入上市公司后,应当在持满一年以后才能依法转让。另外,外资在选择上市公司时,应该遵循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考虑到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外资收购后不需要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也不享受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仍然执行原来上市公司的有关政策。
    冯鹤年还透露,由于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转让,目前存在包括产权交易所等多种形式的场外交易。证监会拟将之纳入有序的管理计划,目前,正要求两个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就此制订出规则。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公布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具体实施办法

      
    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今天公布了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这位发言人介绍说,公安部发布的30项措施中,上海已经实行的有8项,在今后的工作中上海警方将进一步予以完善,力求做得更实、更好。即将实施的有22项,上海警方已经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将按照公安部确定的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贯彻实行。
    
    上海户籍管理制度有变 新生儿户口随父随母自选
    
    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今天公布了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七项户籍管理措施中一项已经实行,其余六项的具体执行办法是:
    关于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户口迁移问题。凡2001年1月1日以后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指原系本市常住户口,后考取本市或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就读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上海。
    关于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的户口迁移问题。凡2001年1月1日以后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已从本市迁入西部地区的,现返沪工作、生活,可以将户口迁回本市。
    关于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农村工作的户口迁移问题。自2003年8月7日起,凡本市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
    关于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问题。凡是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凭出生证、父母的结婚证明和其他必须的证明,既可以在其父亲也可以在其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关于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的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户口的规定问题。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户口的规定。对于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关于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问题。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上海考领驾照人员年龄放宽到70岁 每年验一次
    
    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今天公布了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十七项交通管理措施中四项已经实行,其余十三项的具体执行办法是:
    关于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超过70周岁的,每年审验一次驾驶证并进行身体检查,符合驾驶条件的,可以继续驾驶的问题。
    自2003年9月1日起,凡年龄未超过70周岁的本市居民以及暂住上海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非本市居民,经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资料,通过本市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在申请取得学习驾驶证时,年龄已超过68周岁的,学习驾驶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签注到70周岁。
    2003年9月1日前,年龄超过70周岁的本市居民和非本市居民(同上),其持有的上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被注销,但注销期距2003年9月1日未满2年的,经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资料,通过本市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可申请恢复小型汽车驾驶证。领证日期按驾驶证被注销人初次领证日期签注。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凡超过70周岁的,每年审验一次驾驶证,并进行身体检查,符合驾驶条件的,可以继续驾驶。
    关于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问题。自2003年9月1日起,在机动车驾驶证正证背面“准驾车型代号规定”中增加“Z”代码,正面签注“Z”字母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并选择本市7家驾驶培训机构,试行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驾驶技能培训。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科目和考试要求暂按小型汽车的科目和要求实施。已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可以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驾驶证不需要再签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
    关于允许左下肢残疾的人员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问题。自2003年9月1日起,允许左下肢残疾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为“Z”代码的准驾车型驾驶证,其申领步骤按现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办理步骤办理。同时,为方便残疾人员办理牌证,我局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办理驾驶和车辆牌证的办公楼道均设立无障碍通道。
    关于取消驾驶证丢失登报声明和30天后补领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48小时内补发的问题。自2003年9月1日起,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带好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前往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驾驶证,车辆管理所经违章审理暂扣驾驶证信息比对无误后,应在48小时内办结,最后一次补领的驾驶证为有效证,其余均视无效。对于谎报丢失,补领的驾驶证将视为无效,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予以注销。
    关于暂住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由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书面发函查询改为网上核对,及时办理的问题。自2003年9月1日起,凡非本市居民(包括持有编号前二位非“31”身份证的本市居民)在沪申请考领驾驶证,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在对申请人未持有驾驶证记录进行网上核对查询无误后,应及时予以办理学习驾驶证。
    关于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和审验业务,由地级车管所下放到具备联网等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办理的问题。自2003年9月1日起,由各分、县局交巡警支(大)队和区交通安全学校负责受理本辖区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沪C、沪D号牌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换证和审验业务,实行一次办结。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继续做好监管工作。
    关于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六年内,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检验由一年一次改为两年一次的问题。凡注册登记在本市或委托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年检的本市或外省市小型、微型(外廓长小于或等于6米、核定载客9人或以下的)非营运载客汽车,自2003年9月1日起,距注册登记之日不满六年的,车辆检验时,检验合格有效期按两年签注。在2003年9月1日前须参加安全检验的小型、微型(同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检验合格有效期仍按一年签注。
    关于对海关进口的车辆和通过国家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审查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一律免上检测线检测,并不收取上线检测费用的问题。自2003年9月1日起,凡海关进口的车辆或通过国家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审查的车外廓长小于或等于6米、核定载客9人(含9人)以下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一律免上检测线检测,免收上线检测费。
    关于缩短进口车数据通报周期,提高国产车公告传递速度,使进口车和新公告的国产车等待办理车辆牌证的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减少到48小时的问题。按照公安部要求,此项措施本市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待海关进口车通报周期缩短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将进口车和新公告国产车办理牌证的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减少到48小时。
    关于所有车辆号牌号码实行电脑公开自动选号,并可以选择两次的问题。自2003年9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将现行的新车上牌流程中的“制证”岗一分为二,即:将用户二次选号和最终确认选号操作分离。用户在连续二次选号后,制证岗位A将打印用户所选的二个号码,供用户确认。用户确认后,制证岗位B将按用户确认的号码制作相应的机动车牌证。同时,我局将调整机动车牌证办理大厅内的“语音”提示内容,增设“牌证办理提示栏”,减少群众等候时间,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
    关于申请办理车辆转籍,部分登记事项不够规范的,由转入地车管所负责更正,不得退档;需要核对有关情况的,由两地车管所内部协调的问题。我局自2003年9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公安部《30项措施》中的有关条文执行。
    关于简化车辆注册登记程序,不让群众在检测场和车管所之间多次往返的问题。我局自2003年9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公安部《30项措施》中的有关条文执行。
    关于在互联网上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主页,方便群众上网查阅办理车辆牌证的有关规定及考试模拟题库,下载、使用有关表格及填写式样的问题。通过查阅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网址:www.shjtaq.com),广大市民可以获悉办理车辆牌证的有关规定及考试模拟题库,下载、使用有关表格及填写式样。
    
    上海居民个人赴港澳游政策9月1日起正式实行
    
    从9月1日起,本市居民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赴港澳旅游的梦想从此成为现实。
    据悉,此前内地居民往来港澳,主要通过探亲、商务、组团旅游、就学、工作等渠道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相应的签注,并需提供与出境事由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个人旅游开通后,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安需申领。
    首次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的,应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纸张尺寸为16K)以及2寸淡底色彩照3张,并完整填写《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一般情况下都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上海市公安局将在七个工作日后签发证件和签注。
    再次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所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2寸淡底色彩照1张,并完整填写《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公安机关将在受理后的十个工作日后签发证件和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可换发,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采取逐次签注的方式,每次签注三个月一次或二此有效,每次停留期限为7天。即申请人在领取通行证后,应在三个月内进入港澳,因此申请人应提前申请,以避免签注浪费。
    据悉,该项申请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受理,地址为吴淞路333号(昆山路1号)。从8月18日起,昆山路1号已开始受理个人赴港澳旅游的申请,9月1日开始,按取证时间陆续发证。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设有咨询服务热线63577925,申请人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也可登陆上海公安网查询。
    
    来源:东方网
    
    
北京推出69项维权措施 检察人员须收集无罪证据

      
    权利告知、信息反馈、公开透明、平等对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昨天宣布,以便民、利民、为民为特点的69项全面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检察工作维权措施即日起正式推出,其中第一次公开明确检察人员有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罪证据的义务。
    按照规定,检察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或者拘传后要立即讯问,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者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认真听取其陈述。对于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理由和根据,应当详细记录,及时查证。不得置之不理、偏听偏信,不得只注重收集有罪证据而忽略收集无罪证据;使用违法手段获取的口供不得作为认定和指控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的,检察人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是否准许的意见,经主管检察长审批后及时答复请求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法定期限内无法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及时作出撤销案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市检有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市检察官工作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已于昨日在北京市检察系统同时启动,今后群众可以通过问卷、回执卡等形式参与考评检察机关的工作并给检察干警评分。
    
    来源:人民网
    
    
宁夏《实施<工会法>办法》今日起正式施行

    
    经过近一年的立法调研、讨论修改和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今天开始正式施行。
    宁夏曾于1994年制定过一部《<工会法>实施办法》,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自治区工运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劳动纠纷日益增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工会工作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工会法>实施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任务对工会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会工作的发展。2001年10月修订后颁布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也要求有贯彻实施办法。因此,宁夏对自治区《<工会法>实施办法》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修订。
    调整修订后的《<工会法>实施办法》共七章五十条,对工会的基本职责、权利、义务、活动准则和组织原则等重大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整个修订过程是总结近十年来的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其他省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的。据悉,自治区总工会将于年内开展广泛的《<工会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人大也将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这部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来源:人民网
    
    
顺德20多家民企联名上书成功推动广东省劳动法规修改

      
    近日,顺德20多家民营企业几乎同时收到广东省劳动厅的一封复函,复函称《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已经修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修改,为什么要在第一时间告知顺德企业?
    去年5月,顺德德冠灯饰一厂员工周某等33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提出不再与原厂续签劳动合同并要求德冠灯饰一厂支付生活补助费,遭到厂方拒绝。后来,周某等人向顺德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相关申请,被驳回。于是,周某等33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一审、二审均败诉。但原告还是执意将这场官司打到底,因为当时的《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发给劳动者生活补助费。”
    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的李湖侯律师说,他曾查阅大量的法律资料,并认真进行分析,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属于法律解释)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作为地方性法规的《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国家法律及其解释相悖,按规定应属无效。
    据了解,这一类的案件在广东并不少见,但大多数都是以企业败诉而告终。
    “企业要想打赢这类官司,其前提必须是《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作必要的修改。”李湖侯律师这样认为。
    据介绍,《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于1995年颁布实施,后来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条文中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发给劳动者生活补助费的规定已经不符合实际。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企业已经为劳动者购买劳动保险,现在再支付补偿金,显然不合情理。
    鉴于这种情况,从今年3月份开始,李湖侯律师和德冠集团、科龙集团的有关负责人一起,奔走于顺德各大民营企业之间。在短短的十几天时间里,美的、格兰仕、万家乐等20多家顺德知名企业相继在建议修改有关条款的申请书上盖章,申请书很快引起了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1个月后,广东省政府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省劳动厅还专门为此复函顺德各民营企业。
    新修改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付生活补助费的条件和金额等方面作了明确界定,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企业的发展成本。修改后的《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只有在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若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
    
    来源:《中国青年报》
    
    
外交部:来华停留15天内的日本公民可免办签证

      
    记者昨天从外交部获悉,自9月1日起,中国将对持普通护照来华停留在15天内的日本公民实行免办签证的待遇。
    有关办法规定,届时,凡持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探亲、访友或过境的日本公民,停留时间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15天者均免办签证,并可从我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入、出境。
    在华停留超过15天者或来华学习、工作、定居、采访者,以及持外交、公务护照者仍须在中国驻外使、领事馆办理签证。而且,免签是单方面的,中国人到日本旅游、商务活动仍须办理签证手续。
    据介绍,此政策将为符合条件的日本来华者省去1200-10000日元不等的签证费、手续费、代办费等。
    
    来源:京华时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