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立法简报(8.10)
导读:
1.保监会反垄断禁令:学生平安险严禁学校包办
2.证券法修改起草组开始向社会征求证券法修改意见
3.养狗家庭不能领“低保”?
4.9月1日起北京长安街将禁止高排放汽车通行
保监会反垄断禁令:学生平安险严禁学校包办
随着9月初学校开学日子的临近,学生平安险开始进入销售旺季。不过,一直作为团体险由学校为学生统一投保的学平险将在8月底实行新规定,学校再也不能以投保人的名义为未成年学生投保,只有学生家长才有这个资格。
北京保监办日前发出81号文件,针对各保险公司经营的学生平安险业务在产品设计、操作管理方式等方面均存在不符合保险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现象,明确规定学校不能以投保人名义为未成年学生投保学生平安保险,未成年学生投保学平险的投保人应当是其父母。同时,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今年8月31日之前必须完成对学平险业务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将学平险的营销模式由团体承险变成个险承保。
据统计,北京市目前有各类在校生及幼儿超过200万人,有约60%的学生和幼儿参加了学平险。其中,中国人寿牢牢占据着近80%的市场份额,平安、太平洋、新华等保险公司则分食着其余的市场蛋糕。而保险监管部门发出的这一纸通知,显然将使目前充满垄断色彩的学平险市场格局发生变化,巨大的市场前景也使各保险公司充满了激战的热情。
■个案研究:团购让家长成为局外人
前天,高先生花50元为上初三的14岁女儿购买了一份太平洋人寿的学生综合保障计划,根据保单的保险责任规定,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孩子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生病住院,将得到保险公司支付的共计5万元的各种医疗费用补偿。虽然每年都按照学校的要求交纳孩子的保险费,但这是高先生第一次自己拿到保险单,以前他并不清楚学校给孩子上的是哪个公司的哪种保险。
仔细读着条款,又听了业务员的详细讲解后,高先生大觉后悔:其实此前女儿在校外发生的几次磕碰以及一次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的,只是当时自己并不懂这些,也没有咨询学校孩子的保险都保障什么内容。
高先生为女儿投保的就是学平险,即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它是针对在校学生以及所有未成年人的一种短期意外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和住院医疗等,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学平险产品从费率到保障责任相差并不太大,一般都是每年几十元的保费保障几万元的额度。在孩子投保学平险以后,如果因为意外伤害或疾病,到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相应的赔付。
■追踪一
保监会为何下达团购禁令
一家保险公司的团险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一直作为团体险销售,各家保险公司只同学校打交道,并不直接向家长进行条款说明。一些负责任的学校还向家长详细说明保险的情况,有的学校则干脆什么都不说,只是把保险费跟每年开学时的各种学杂费一起收取了事。因此,每年因学平险引发的各种纠纷和质疑声不断,有的家长怀疑学校乱收费,更多的则是在孩子出险时不知道该不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和如何进行理赔。他透露说,甚至有的学校代办人员因为嫌麻烦,并不把出险事故上报保险公司,而是直接告诉家长不能理赔,使孩子的保险不能发挥作用,也使家长对保险失去信任。
对此,保监会有关人士态度坚决:“我们一直反对学平险以学校做投保人来团体销售,强调要家长自主决定是否购买,自主选择保险公司。”
早在2000年8月,中国保监会就发出了规范学平险市场的公告,严禁各保险机构以任何名义
与政府部门联合发文,或通过政府部门发文向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学平险,变相利用行政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垄断学平险业务。今年,各地保监办痛下决心,纷纷出台规范性文件,严令叫停学平险的团体业务。北京保监办下发的《关于规范学生平安保险业务经营的通知》,把北京市场学平险整顿的最后期限定在了8月31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京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基本上停止了学平险的团体销售业务。
■追踪二
保险公司纷纷推出新险种
学平险销售方式的强行改变,令一些原来市场份额不大的保险公司看到了机会,纷纷动了起来。
平安人寿表示,目前正在等待总公司关于学平险业务的新部署。新华人寿表示,该公司名为“智多星”的新学平险产品已经准备完成,估计在本月中下旬就能根据总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开始销售。而动作最快的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则早从7月底就开始在昌平和通州进行大规模的学平险宣传活动,目前不但把宣传点扩展到了全市,还正在跟建行、农行进行协商,不日将同时在这些银行的柜台上进行销售。学生家长们对此反应相当积极,该公司透露每天都有几百名家长购买新的学平险,在昌平的销售点更是一天能卖到1000张保单。
■学平险新产品
以太平洋人寿北京分公司推出的学平险为例:
幼儿综合保障计划(F款)
保险费:35元;可获保障:意外伤害保险金额5000元,定期寿险保险金额8000元,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意外伤害住院补贴(每日)10元,住院医疗保险金额20000元。
学生综合保障计划(G款)保险单
保险费:50元;可获保障: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6000元,定期寿险保险金额10000元,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意外伤害住院补贴(每日)10元,住院医疗保险金额20000元。
■选择保险公司三大原则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学平险产品差异不大,价格也差不多,在选择时要注意几点:
A、尽量多比较各家公司保险责任的细微差别,选择保障范围尽量多的产品,比如常见的烧伤、烫伤等意外是否被列入保险责任等。这可到各家公司网站查询比较。
B、选择咨询、理赔等售后服务好的保险公司。
C、不同年纪的孩子,保障的侧重点应该不同。
保险专家建议,对于幼儿和小学生,要选择住院医疗额度高的产品。
来源:北京青年报
证券法修改起草组开始向社会征求证券法修改意见
证券法修改自7月18日正式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证券法修改起草组8日开始向社会征求证券法修改意见。
为此,起草组8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邀请中国证券业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上市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新闻界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听取社会各界对证券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研讨证券法修改的主要问题。
在会议上,与会代表各抒已见。大家认为,证券法修改应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根据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现行证券法进行修改。围绕证券法修改中的重点问题,如分业与混业经营、融资融券、完善民事赔偿责任等一系列问题,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并认为,经过多年市场实践,我们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对证券市场有了更深的认识,在各界共同努力下能修改出一个适应我国国情、较为完善的证券法。
现行证券法于1999年正式施行,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规范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证券法修改工作将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和针对现实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证券发行、上市公司的监管等进行。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12月份对提交的证券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
来源:新华网
养狗家庭不能领“低保”?
养狗和领低保有什么关系?但就有人非把它扯在一起,据报道,8月5日,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在网上公开向社会征集《成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已正式结束,成都“部分市民在来信和电话中建议,养狗的低保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天府早报》8月6)。看了这则新闻后,令人感到一些纳闷,养狗的家庭就不能享受低保了,这是哪一家的逻辑,养狗的家庭为何就不能领低保?
首先,成都市的“低保”实施办法的意见征集有些“排他性”。从报道来看,成都市的“民意调查”的通道有过“窄”之嫌,如此事关百姓最低生活保障的大事,只是单方面在网上征求意见,是不是有点“高高在上”?提出“养狗不能领‘低保’”的“部分市民”基本上都是上网的网民,他们占没有上网市民的比例有多大?可以说微乎其微。家庭有电脑且上网的又有多少普通老百姓?这种“养狗的家庭不享受低保”的说法,纯属“一家之言”,是站在某些人角度上考虑问题的,是站不住脚的。他们以为别人家的狗也像他们家的狗那么“高贵”,也得花上几千元到“宠物学校”培训或者有个头疼脑热的也到“宠物医院”看医生。普通人家的狗是没有这等美事的。
其次,在养狗的观念上也出现了“误区”,好像只有富人能养狗,普通人家就不能养狗,这是一种“霸道逻辑”。笔者的家乡有些乡亲还没有摆脱贫困,但几乎家家都有养狗的习俗,一是看家护院,二是和主人逗乐。村里接受上级的扶贫钱物也没有把养狗人家排斥在外。我想,到了城里狗怎么会决定主人的福祉?城里养狗不一定都是养的“宠物狗”、“富贵狗”,说不定还是看家护店的呢,为何养狗到了城市就变了味,只有富人才能养狗,普通人一旦养狗就有可能失去政府的关爱和温暖,这是某些人的“狗富论”在作怪。
再者,养狗不能享受低保是“政策歧视”,好象只能富人能养狗,普通人就不能养,这种建议带有明显的歧视性和“排他性”。在政策的制定上决不能不看家庭状况,简单的以狗定夺。狗作为一个普通的小动物,一般的人家都养得起,为何会出现“养狗就不能领低保”的说法,依我看,这与一些人有意无意抬高狗的身分,也与时下的什么狗学校,狗医院等等有关,好象如今养狗都是身份的象征。其实,有钱人家是一种养法,没有钱的人家又是一种养法,普通人家的狗没有那么娇生惯养,有道是“狗不嫌家贫”,穷人家的狗“粗茶淡饭”也就打发了,不同于富人家的狗那么讲究。所以,有些人以“富人之心度穷人之腹”,在网上就发表了“养狗不能领低保”的意见是典型的“政策歧视”,也是对普通人的歧视。
幸好,《成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仅仅是个征求意见稿,还没有“完全实施”,我想仅凭一些网民的意见是“不全面的”,但愿实施时多考虑方方面面的意见,多走走群众路线,如果采纳了一些网民的“养狗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就是对一些养狗的穷人的不公平,如果这样,以后真是“狗眼看人低了”。
来源:人民网
9月1日起北京长安街将禁止高排放汽车通行
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从今年9月1日起,长安街等北京城区道路8时至19时将禁止19座以下高排放载客汽车通行;11月1日起禁止在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通行。
北京现有机动车200万辆,尾气排放污染已成为北京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二环路以内的城区道路路口多,信号灯密集,车流量大,车辆行驶速度缓慢。在这种非正常运行状态下,车辆尾气排放污染日趋严重,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
据悉,此次被限行的高排放机动车约30万辆,其中城八区约有13万辆,外省市长期驻京车辆近3000辆,这些车领取黄色环保标志。高排放车辆如违规进入限制区域行驶,将根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