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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7.13)

导读
    1、北京拟规定: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不担监护责任
    2、科技部新规定: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不得随意发布
    3、浙江首个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办法在绍兴通过
    4、北京劳动社会保障局通知:所有岗位都可用外地人
    

    
    
    
    
北京拟规定: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不担监护责任
    

    北京市拟规定,中小学生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将不承担监护责任。
    昨天市政府法制办介绍,北京即将出台的《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不承担监护责任。"
    但同时,考虑到中小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有特殊性,学校在收集证据方面有优势,而受害方在受伤害的情况下收集证据的能力又是有限的,《条例(草案)》增加了学校的过错推定责任,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由学校证明自己履行职责并无过错。规定应当由学校承担注意义务的举证责任。
    
    目前,该条例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议。此前,市法制办就《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关于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承担责任的性质界定问题,一些学生家长对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的提法表示不理解。
    昨天,市政府法制办通报了今年的市政府立法计划。今年,北京市将完成立法40项,着力解决本市经济建设、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中亟待通过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据了解,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制定关于工资支付的政府规章、建立欠薪保障机制;为解决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制定建设项目开工管理规定。
    
    来源:北京青年报
    
    
    
科技部新规定: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不得随意发布
    

    为改变当前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在管理中存在的登记制度不完善,对外宣传发布不规范的问题,科技部最近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
    此次制定发布《规定》,科技部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经科技部授权或委托行使部分计划管理权限并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的机构、科技部内计划管理机构、成果管理机构和新闻宣传主管机构在《规定》涉及的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事项中所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规定》对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各个主要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实行国家科技计划重大成果报告制度,确保及时、有效掌握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产出情况。《规定》重申凡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成果登记制度,对于重大成果,项目承担单位还必须通过计划管理渠道向科技部成果管理机构报告。二是实行国家科技计划重大成果发布制度,科技部负责国家科技计划重大成果发布及管理,定期或按需进行重大成果新闻发布,改变以往有些项目承担单位不与科技部沟通、未经批准就擅自进行重大成果信息发布的局面,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三是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学术报告和论文专著的发表,要求注明国家科技计划资助情况,同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掌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学术报告和论文专著出版发表情况,并将涉及重大成果的学术报告和论文专著发表情况向科技部报告。四是要求重大项目要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国家和项目承担单位对于研究开发成果分别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益。五是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档案和仪器设备的管理,以便为改变技术、资源和信息在单位间相互分割、封锁局面,推动资源共享实现国家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奠定基础。
    六是要求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宣传,扩大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的影响,形成有利于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的氛围。
    
    来源:光明日报
    
    
    
浙江首个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办法在绍兴通过
    

    浙江省绍兴县近日制定颁发了《绍兴县外来务工者子女义务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此举意味着从今年9月份开始,这个县20万外来务工者的子女将同本地人一样,被纳入这个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范围和计划。据了解,这在浙江省尚属首次。
    这个办法规定,凡在绍兴县企业务工且持有"三证"(暂居证、就业证、婚育证)的外来务工者,其年龄在6周岁至15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子女,均受这个"办法"保护,镇(街道)政府负责承担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监管工作。
    这个办法彻底实现外来工子女就学"零门槛",规定绍兴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有接收外来民工子女就学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收取外来民工子女入学资助费,各镇(街道)原定的外来民工子女接收学校借读费减半收取,家庭特别困难的,可免收全部借读费。
    办法实施后,当地外来工子女可有三条入学途径:一是到本县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二是到一所由当地政府办的外来工子女学校就读;三是可就读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外来工子女学校。
    来源:新华网
    
    
    
北京劳动社会保障局通知:所有岗位都可用外地人
    

    为维护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方便单位用人,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取消用人单位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计划审批和岗位(工种)限制,但外地人员在上岗后30日内必须到劳动部门办理《就业证》。《就业证》有效期限最长至次年3月31日。
    据介绍,用人单位办理《就业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承办人员身份证,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外埠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市、区县外来分中心可以受委托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劳务管理机构代理《就业卡》补发工作。
    办理《就业证》收取工本费每证5元。在京补办、代办《就业卡》,收取工本费每卡不得超过5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办理《就业证》、《就业卡》过程中超标准收费,强制搭车收费。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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