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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简报(6.25)


    导读:
    ■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二审锁定六大方面内容
    ■禁爬“野长城” 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将施行
    ■湖南进行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农民每年最高可报万元
    ■广西工商7月1日起施“六条禁令”违禁者将被处理
    ■安徽质监部门将对53种农产品制定地方性生产标准
    ■广州市调整社保基本养老金 人均每月增发105元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加强电子和网络游戏出版管理

    
    
    
1、《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二审锁定六大方面内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昨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的修改情况,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了汇报。此次修改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范围,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等六个方面内容。对于开放式基金管理人是否可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问题仍将继续研究。
    二审稿增加了对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将草案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基金管理人申请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同时,增加规定:“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基金的募集符合本法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基金最低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千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稿增加了要求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财产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的条款:“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必须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二审稿还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违反规定或合同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害的,各自承担的责任和连带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的约定,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害的,分别对各自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的约定,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法二审锁定六大方面
    为了保证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二审稿还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范围加以限制,并严格了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条件。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令人关注的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指出,草案第五十九条规定,根据开放式基金运营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为基金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对此,目前有两种意见:反对者认为,我国对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禁止银行资金托市。如果允许基金管理人为基金申请融资,需要考虑是不是违反上述规定,会不会带来金融风险。再有,这种融资是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和财产作担保,还是以基金财产作担保,融资利息是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负担,还是由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负担,这些问题都还需要研究。因此,建议删去这一规定。而支持者认为,基金管理人为基金申请短期融资,有利于及时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避免因巨额赎回给基金管理人造成资金压力,有利于稳定证券市场。同时,基金管理人为基金申请短期融资,可以用证券作担保,不会增加银行的风险。目前,国家已经允许证券公司进行证券承销时向银行进行短期融资,允许证券公司向银行拆借。因此,应当允许基金管理人为基金申请短期融资。考虑到在这个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法律委员会建议对这一条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五十四条)暂不作修改,待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后,再作研究。
    《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是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于去年7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函给国务院办公厅,请国务院研究提出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还联合召开了中央有关部门、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本月9日及18日,法律委员会先后两次对草案进行了审议。
    
    
2、禁爬“野长城” 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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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攀登以及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据北京市文物局法制办人士介绍,8月1日前将重新修订允许攀登的长城名单,届时将会向社会公布。另外,8月1日起本市还将严控利用长城拍摄电影、电视和举办大型活动。要举行大型活动需向北京市公安局大型活动管理处审批,拍电影电视剧需向市文物部门审批。
    据悉,该办法中涉及的长城,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主体和与长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及其他相关文物。
    《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还规定,禁止攀登以及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禁止在长城主体上设置摊点、通讯设施;禁止刻画涂污损坏长城;禁止非法移动拆除污损破坏长城保护标志;禁止在长城上架梯挖坑竖杆堆积垃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利用长城设卡收费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等。
    
    
3、湖南进行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农民每年最高可报万元

    
    6月23日,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湖南省在长沙、桂阳、华容、涟源、花垣等5个县(市)进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看病可按比例进行报销,其中比例最高的试点地方每人每年可报1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绝大部分病种都能报销,但特护费、营养滋补药、美容以及自费药等不能报销。因各地情况不一样,报销的比例也不一样,但是在乡镇卫生院一级住院治疗的报销额度在30%至60%之间,县一级医疗机构在30%至40%之间。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试行农村合作医疗的部分试点地方未设报销门槛,患者所花费用不需要达到一定数额后才能报销。
    省里还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严格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标准为:国家和省扶贫工作重点县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其他县(市)不低于20元。五保户、特困户由县乡财政直接给予补助。其具体标准由各试点县(市)政府确定。
    
    
4、广西工商7月1日起施“六条禁令”违禁者将被处理

    
    广西自治区工商局制定了《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六条禁令》及实施办法,禁令将从7月1日起施行。
    禁令要求,严禁利用办理“案、费、证、照”之机吃拿卡要,严重者给予开除;严禁工作时间、工作日早晨、中午饮酒或酒后执法、驾驶机动车,酒后执法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酒后驾车给予记过或开除;严禁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严禁着工商制服到公共娱乐场所参加非公务活动,违反者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严禁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规费和罚没款;严禁在收费、罚款中使用非正规票据。
    
    
5、安徽质监部门将对53种农产品制定地方性生产标准

    
    近日从安徽省质监部门了解到,今年8月份之前,安徽省将对53种畜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技术条件进行地方性标准制定。
    据了解,到去年底,安徽省已制定省级农业地方标准226项。为了进一步扩大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特色经济,此次制定标准种类繁多,包括无公害山核桃栽培技术规程、无公害药材板蓝根、丹参栽培技术规程、皖南三黄鸡生产技术规程、“中国肉牛一号”饲养标准、无公害泥鳅养殖技术规程、花生脱粒机技术条件等53个标准。
    
    
6、广州市调整社保基本养老金 人均每月增发105元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局发出《关于调整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对2003年7月-2004年6月社保年度的基本养老金实行调整。调整重点向“退休早、工龄长、待遇低”的人群倾斜。据测算,本次调整后,本年度人均养老金将增发105元/月(下同),人均养老金水平达890元/月。
    
    1、养老金每年7月调整一次
    
    据了解,我市从1994年起,建立了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正常调整机制。1998年后,还采取按退休时间划分档次的办法调整至今已连续调整9次,养老金水平从月人均307元调整到目前的787元。与此同时,从2000年起,我市还实行了养老金最低保障线,目前,我市最低养老金为405元/月。
    本次调整把养老金差距较大的退休时间线确定为调整界线。《通知》明确,已纳入参加我市社会基金养老保险并在2003年7月1日前退休(职)的人员,从2003年7月起,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2000年6月30日(含本日)以前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发105元;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发80元;2001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满80岁的,按上述标准增发养老金后,再增加50元/月。
    
    2、养老金设立四道保障线
    
    为使退休人员中的困难群体享受到最低保障待遇,本次调整按略低于我市今年在职人员最低工资标准(510元/月),设定养老金最低保障线为500元/月。此外,为消除个别“工龄长、待遇低”的不合理现象,按工龄长短分别设定了650、750、800、880元/月四条保障线。即《通知》所明确: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低于500元/月的,按500元/月发放;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25年,仍低于650元/月的,按650元/月发放;缴费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仍低于750元/月的,按750元/月发放;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仍低于800元/月的,按800元/月发放;缴费年限满35年及以上,仍低于880元/月的,按880元/月发放。已经核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再作调整。
    
    3、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不调
    
    《通知》明确,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费用,1998年6月30日前退休(职)的人员,以及五条保障线内的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1998年7月1日起退休(职)的人员,则分别由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市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至于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通知》也作了阐明,根据广州市《关于给企业离休人员增发离休补助金的通知》及《关于解决企业化管理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7年起,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统一按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标准执行,因此,不参加本次调整。
    
    4、番禺花都从化增城自行调整
    
    《通知》规定:2003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其过渡性养老金按计发基数增加5.4%计算;本次退休(职)人员所增加的养老金如低于今年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水平,差额部分给予补齐。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整基金养老金。
    来源:羊城晚报
    
    
7、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加强电子和网络游戏出版管理

    
    6月19日上午,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召开北京地区电子和网络游戏出版政策通气会。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通报了情况。会议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庞微主持。北京地区部分传统出版单位负责人、电子和网络游戏开发制作单位、发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新浪、搜狐、千龙新闻网等网络媒体有关人员到会。
    会上,寇晓伟副司长重点就今年以来新闻出版总署在电子和互联网出版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下一步将要开展的工作,以及对涉及互联网出版管理方面政策法规的制定、补充与完善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技术的提升,传输的方便、快捷,海量数据传播的更加容易,互联网出版呈现良好的发展前景。几年间,我国的互联网出版已有一定雏形。2002年7月,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适时颁布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自此互联网出版正式纳入出版行政部门管理,互联网出版活动进入一个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新阶段。
    今年以来,面对互联网出版快速发展之势,为营造一个互联网出版发展宽松而井然有序的优良环境,新闻出版总署把发展互联网出版产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大力推进,并广泛深入的开展工作。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互联网出版监管调研工作,其目的在于及时为互联网产业发展打好基础,在发展过程中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发展。通过认真研究互联网出版的产业特点,研究互联网出版与传统出版的相互补充、互相促进作用,研究信息技术在互联网出版中的进一步应用等问题,为中央决策提供依据,打造中国互联网出版产业,牢固占领互联网出版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需求。
    其次,加强法制建设: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这两项涉及互联网出版的规章近期将颁布实施;
    第三,筹建新闻出版总署网络出版监管中心;建立网络出版监管系统。此项目已上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申请立项,准备投资1.2亿元,分两期完成;
    第四,筹建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经营工作委员会,发挥行业 作用,加强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合作交流,打击非法出版经营活动;
    第五,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并举办好首届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产品及技术应用展览会,借鉴海外游戏出版产业发展经验,促进中国游戏出版产业健康发展;
    第六,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成立电子和网络游戏专家审读委员会,制定电子和网络游戏审读管理办法和审读付费标准,总署已拨出专款用于审读工作;
    第七,新闻出版总署将会同全国“扫黄”办、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采取集中行动,打击互联网游戏出版活动中的“私服”、“外挂”等非法出版经营行为。
    会上,寇晓伟副司长还就近期游戏出版界关注的涉及互联网游戏出版管理职责的问题,谈了看法。他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包括互联网游戏在内的互联网出版实行归口管理,是国务院明确授权的;其他部门未经国务院授权,也未征求新闻出版总署意见,自行制定涉及互联网出版管理职责的规章,是不严肃的,会造成出版行业混乱,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总署归口管理电子游戏出版物出版已有9年历史,归口管理互联网游戏出版也已经3年了,保证了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互联网上出版的引进版网络游戏都是由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也是经新闻出版总署对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后批准出版的。新闻出版总署之所以要这样做,一方面是要对有关出版单位负责;另一方面,更要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他最后希望有关出版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国务院的有关法规,辨清是非,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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