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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剪报(6.23)


    导读: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队伍组建全面启动近期将登机
    ■基金法草案将有重大修改 保护投资人宗旨不变
    
    
    
1、中国民航空中警察队伍组建全面启动近期将登机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队伍组建全面启动,录用人员经过严格训练,考试考核合格后,将于近期登机,执行安全保卫任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指出,空警队伍将依法行使防范和制止劫机、炸机,防范和制止非法干扰安全飞行的行为,保护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高宏峰介绍,新组建的空中警察队伍,将从现有安全员和现职人民警察中,通过严格的考试和组织选拔,录用优秀人员构成。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设空中警察总队,向各运输航空公司派驻支队、大队和中队。
    高宏峰强调,空警队伍是一支新型的人民警察队伍,为加强管理,各级空警管理机构将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空警组建工作由民航总局、公安部、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6月17日,四部门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这项工作。
    
    
2、基金法草案将有重大修改 保护投资人宗旨不变

    据悉,即将于下周提交二审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与去年的初审稿相比,将有重大修改:草案将不会对证券投资基金作明确定义;私募基金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缩小了担当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机构范围;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持有人大会。
    有专家说,草案将不会对证券投资基金作明确定义,而只是规定草案对在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的证券投资活动适用。草案没有规定的,适用《信托法》、《证券法》等。
    专家指出,对于市场一直关注的私募基金的规范问题,草案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权利交给国务院。另外,二审稿在表述方法上还可能会有变化:初审稿规定“基金份额可以向非特定对象发售,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售。基金份额向特定对象发售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而二审稿可能会将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机构,限制在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批准的机构。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公司型基金,二审稿将会规定,通过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等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于基金管理人的界定,尽管此前业内曾有过分歧与争论,有相关人士认为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应采用国际惯例,称为“资产管理公司”。但专家透露,考虑到国内的实际历史沿革以及界定的清晰,此次草案还是使用了“基金管理公司”的叫法。
    在初审稿中,规定“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并取得基金管理资格的其他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由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有业内人士指出,二审稿中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范围将只会分别限定在基金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
    有专家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一直是基金立法的宗旨。二审稿将会考虑通过加强持有人的权力,使其权益通过持有人大会得到更切实的保护。二审稿有可能考虑,在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召集的情况下,代表基金份额一定比例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持有人大会。这将使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得到更好的体现,也会使保护持有人利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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