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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学教授被一棍子打死

作者:陈盛清
中国法律文化网:这是著名法学家、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盛清先生在北京法学界座谈会1957年5月30日第2次会议上的发言。收入《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现发表于此,以见先生风骨之一瞬耳。
    
    
(一)怎样发挥老法学教授的作用问题

    
    思想改革运动和司改运动,对法学老教师有很大的作用,但是也带来副作用。司改后,强调了法与法学的阶级性,对老法学教师一棍子打死,他们一部分现仍留在院校,但其中绝大多数未开课;还有一部分已经改行做其他工作。留在政法院校的老教员情况大体分四类:(1)仍然任教,如武大。(2)带着教授名义而实际做编讲稿、整理资料等编辅助性工作,如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3)去掉教授名义,经过一个时期带上教员名义,如中央政法干校等。(4)换上教员名义也不开课。他们虽然留在学校,但在否定一切的环境下,卑视既往,抬不起头来。改了行的,他们的教历史、外文,有的搞图书馆名资料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他们大多数人想归队。但实际上没有结果。有的,今天还在被动员转业,如刘乃成等。这些人苦闷已极,看见祖国日新月异,而自己却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光阴是不等人的。这些法学老教师也自觉"六根未净",但经过解放几年来的改造,立场基本上转了过来,同时,他们教学成绩也不错。所以把他们还当做"包袱"的时代应该是已经过去了。
    发挥他们的潜力,有以下几种工作可以做:(1)整理研究法律文化遗产。要让这些遗产使更多的人了解,就必须译成现代语文。旧法学教授是可以作这项工作的。能做这项工作的人一天天地少了,而青年同志要看懂旧的法学书籍又很困难。所以这项工作应赶紧做起来。(2)翻译资产阶级古典法学著作。要想在12年赶上国际水平,必须学习世界的法学。有不少老教授是懂得几国语言的,他们作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是不困难的。(3)批判资产阶级的法律和法学(包括国民党的六法)。我觉得苏联批判资产阶级旧法一般化、概念化。要批判是法学,首先得对它有所研究,要具有马列主义法律观。老教授七、八年来懂得了马列主义,立场已有转变,屁股已经调过来了,他们是可以作这方面的工作的。(4)政法院校的教员。院校里应有工农知识分子,青年知识分子和老教授,互相取长补短。但有的工农知识分子未能很好团结老教授。青年知识分子瞧不起他们。旧法学知识分子有一定的法学知识,有开课能力的应开课,有的可做教研室顾问或研究工作。(5)法典法规的起草工作。让他们作各种立法工作也是可以的。对前三者有必要成立法学研究所,组织推动。如成立研究所有困难,政法学会应负担此任务。
    
    
(二)反对法学界的宗派主义与教条主义

    
    人大是教条主义发源地,中央政法干校是宗派主义发源地,应协助他们消除此二害。
    干校培养重点是老干部和青年,对老教授照顾不够或谈不上照顾,让他们自生自灭,"有头脑的活机器,有嘴的哑叭"。保密范围太宽。1954年宪法草案公布前,我们研究国家法的还看不到,但党员早已讨论过了。政法教育会议的文件在别的学校有的已经组织讨论,而我们老教师却看不到,龚祥瑞、杨玉清等五人对此有意见,在一起谈论。肃反时竟说成"反革命小集团的现行活动",有两个人被迫承认,半年后才修正。前武大法律系副主任李文钧的宗派主义就是从干校带去的。严重的整风开始时,干校领导竟说没有宗派主义。听说最近承认了,这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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