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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通过:法庭审判适用地方语言的新法[乌克兰]

2010年7月29日

乌克兰通过一项新的法律,允许在法庭审判中使用地方性语言。在以往乌克兰的诉讼程序中,每一次都要单独确定适用哪一种语言来进行诉讼程序,而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是一定要使用乌克兰语的。该法通过后,乌克兰14种地方语言都可以在诉讼程序中使用。

当然,也有反对者表示该法是违法宪法的,因为乌克兰宪法明确规定,乌克兰语系乌克兰的官方语言。

来源:http://podrobnosti.ua/power/2010/07/29/704641.html

杨延超摘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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