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卡公司单方缩短累积里数不当[韩国]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2010年8月11日,花旗亚洲卡客户姜某等108名以花旗银行为被告,请求提供累积里数的诉讼中,做出“花旗银行对姜某负有提供相应累积里数的义务”的判决。判决中指出即使原告对被告变更累积里数提供标准未表示异议,也不能仅依此认为原告同意变更里数标准。

http://www.lawtimes.co.kr/LawNews/News/NewsContents.aspx?kind=TOTAL&serial=53679&page=3

金玉珍摘译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