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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诱拐未成年人并索要对价、向儿童出售有害食品等行为[韩国]

韩国大法院于2010年8月12日召开的“量刑标准第三次听证会”中表示,今后诱拐未成年人造成伤害或所要对价,以及向儿童出售有害食品的将被加重处罚。有组织伪造护照的犯罪、窃取商业机密和无形资产、盗窃输油管等特别财产的,其量刑将被重上加重。

http://www.lawtimes.co.kr/LawNews/News/NewsContents.aspx?kind=AA&serial=53725&page=1

金玉珍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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