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汉宝教授在法学所、国际法研究中心举行国际私法讲座
2005年7月1日下午,台湾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院前大法官马汉宝先生在法学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题为“国际私法相关问题”的讲座。
法学所副所长、国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泽宪教授首先致辞,对马教授的来访和演讲表示欢迎。在演讲中,马汉宝教授简要介绍了中国国际私法的起源和早期的发展:宣统3年设立的政法学堂中开设了国际私法课程;1918年我国有了最初的国际私法法规——《法律适用条例》。马教授还介绍了台湾的《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以及目前台湾国际私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演讲之后,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私法研究室主任沈涓教授就马先生的演讲进行了简短而精要的评论,并对马先生提出的有关大陆国际私法方面的问题做了简明而扼要的回答。针对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国际私法的法典化以及海峡两岸涉及法律冲突的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马教授同与会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讲座由科研处处长李忠教授主持。法学所和国际法研究中心的30余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