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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中国—欧盟司法与人权对话研讨会”在荷兰海牙成功举行


    2004年11月8日至9日,第十二次"中国-欧盟司法与人权对话研讨会"在欧盟的轮值主席国荷兰的海牙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由爱尔兰人权中心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承办合作方分别为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意大利米兰大学和英国艾赛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Essex)。目的是通过人权学术研究与交流进一步增进中国和欧盟在司法与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并拓展中欧法律文化交流与合作。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代表有学者、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和政府机关的代表。欧方代表由15名学者和19名政府官员以及7名非政府组织的代表组成。中方代表由17名学者、3名政府机关代表和3名非政府组织的代表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大使薛捍勤女士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家福教授、刘海年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泽宪教授以及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际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
中国法学会、中国儿童中心、东方公益律师诉讼事务所、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其他代表出席会议并作了发言。
    本次研讨会的议题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与实施"和"健康权"。与会代表分组对两个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芬兰埃博学术大学米柯o伦琣梭先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世彦副教授分别代表双方对第一组的讨论作了总结报告。双方学者就克减的定义、性质和目的、国家行使权利克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权利必须遵守一系列程序性和实体性规定和在紧急状态时期克减权利的实践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英国艾赛克斯大学人权中心朱迪思o梅斯基诺女士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冯军教授分别代表双方对第
二组的讨论向大会作了总结报告。双方学者就国际法中有关健康权的规定、保护健康权和保护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保护知识产权和保护健康权,特别是艾滋病等弱势群体健康权的冲突与平衡、健康权的积极保护和消极保护以及与健康权有关的专职医疗保健人员的任务与职责等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最后,中欧双方的负责人在大会总结性发言时都表示,中欧司法与人权对话第十二次研讨会取得了预期成果,中欧双方代表都能够在相互平等和谅解的基础上坦诚相待,各抒己见,在许多问题上都形成了共识。这是双方今后在司法与人权领域进一步合作的基础。双方都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中欧双方在司法与人权领域里的对话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