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第八次学术讲座在法学研究所三楼会议室热烈举行。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李秋芳同志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法律研究”为题作了主题演讲。

在演讲中,李秋芳同志详细地分析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背景及其法律依据,细致解读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内涵、目标,认为这是居于国家政策体系中最高层次的一种政策,目标是协调两性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李秋芳同志认为,我国对男女平等的提倡和保障先有法律后有政策,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各项法律在内的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李秋芳同志还指出,在我国环境、资源、人口、对外开放和男女平等五大基本国策之中,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存在虚化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研究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是一个具有高度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李秋芳同志认为要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权威性,就要重点解决男女平等中最突出的问题。而当前需要解决的男女不平等的最突出问题主要包括: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的问题、妇女的政治参与比例和结构问题、社会文化中的妇女地位和角色问题。
李秋芳同志进一步指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法律研究存在紧密的关联,认为仅仅将男女平等放在一个最高层次的政策还远远不够,应当通过法律制度建设付诸实施和落实,这就需要法律的研究、法律的实践来推动,需要法学科研单位加大研究力度,需要在法学教育和培训中融入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
李秋芳同志在演讲的最后对法律工作者提出希望,希望法学研究中更多地融入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以推进男女平等和协调发展的历史进程。
演讲之后,法学所的黄列副研究员和朱晓青副研究员进行了评论。
会议由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明侠研究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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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法律》(李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