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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国社会变迁的法学研究与法律诉讼圆桌会”在京召开


    2004年3月2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了“推进中国社会变迁的法学研究与法律诉讼圆桌会”。参加会议的有美国福特基金会理事会主席艾保礼(Paul Allaire)先生、理事傅凯琳(Kathryn S. Fuller)女士、理事白得伟(Deval L.Patrick)先生、理事魏可理(Carl B. Weisbrod)先生、福特基金会负责“和平与社会公正项目”副会长史博福(Bradford K. Smith)先生、福特基金会负责“和平与社会公正项目”助理副会长柯娜莉(Natalia Kanem)女士和基金会的副总律师和法律服务办公室主任费楠喜(Nancy Feller)女士等15人理事会代表团成员、福特基金会北京办公室的首席代表华安德(Andrew Watson)先生等8人、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16位专家学者。
    
    会议由福特基金会北京办公室法律与权利项目项目官员刘晓堤(Ms.Titi Liu)主持。夏勇所长首先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福特基金会代表团的来访表示欢迎,并对福特基金会就公益诉讼和性别与法律研究项目提供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接着他介绍了这两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其重要性。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公益法律援助的律师事务所,不但有利于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和促进公共利益,而且还有利于推动有关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是中国第一家将社会性别与法律关系作为研
究对象的研究机构,自项目实施后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培训和理论研究活动,对妇女权利意识的提高和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福特基金会理事会代表白德伟(Mr. Deval Patrick)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会议主要对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和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和项目实施进行了回顾。徐卉副教授、肖贤富教授、张明杰教授代表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分别就“公益诉讼在中国之发展及公益诉讼概念在中国的定义”、“东方律师事务所在推进中国公共利益保护事业中的角色定位及其作用”、“个案说明中国公益法及法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作了主题演讲。陈明侠教授、黄列教授、薛宁兰副教授代表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分别就“性别与法律概念在中国”、“反家暴项目是如何引发性别与法律中心的成立的?”和“对中国女公务员
不同龄退休规定的分析”作了主题演讲。中外方专家还针对主题发言进行了热烈讨论。会后,福特基金会的客人们参观了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和人权资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