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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笃行,厚德明法

--在2002年研究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系主任 夏勇2002,9,9)

    孟子说,君子有三种大的快乐,其中一个,就是“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今天,我们的老师们又一次体会到了这种快乐。快乐之余,我给同学们讲四个方面的意思:
    一是要博学。我们在招生的时候,设置了各种不同的专业和方向,但这些专业和方向之间的区分都是相对的。在座的同学们,有些是从校门到校门,有些则是从工作岗位上考来的,希望把攻读学位作为自己的一次重新调整或充电。不管那一种情况,大家都要珍惜这三年的时光,多读书。既要读专业的书,也要读非专业的书;既要读法律的书,也要读非法律的书,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博士、硕士。
    二是要笃行。古人说,“纸上得来终觉浅”。在读书的时候,要注意多观察、多思考、多实践。与高校不同,社科院的学生培养更多地不是依靠课堂教学,而是更多地依靠学术实践和社会实践。同学们在学习期间要积极、主动地参加老师们承担的各种项目和课题,老师们也要注意尽可能吸收学生参加自己的项目和课题,从而在学术实践和社会实践中言传身教。
    三是要厚德。在学习期间,我们既要做饱学之士,也要做有德之人。拜师求学,既要注意学习老师的学识,也要注意学习老师的品德,从而把做学问和做人很好地结合起来。厚德,也就是《大学》里讲的“明明德”。
    四是要明法。“明法”是先秦法家的讲法,这里讲明法,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要把法律弄明白,把法学弄明白,在学业上有所专攻;二是要相信法治,弘扬法治。和前辈们不同,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没有战争、内乱和严重贫困的时代,有条件更多地运用我们的制度知识和法律智慧来建设我们的国家,我们应该不辜负历史的重托。
    这四层意见,串起来,就是八个字:博学、笃行、厚德、明法。让我们以此共勉。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