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在京召开
由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和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共同主办,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协办的“第四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于2008年9月25日至26日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物资学院、贵州师范大学、中国应用法学院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台湾资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中心等科研机构,以及深圳电子协会、华为公司、卡特比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台湾新日光能源公司、台湾和理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北京纵横律师事务所、北京莫岛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80多名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同时,此次研讨会也深受两岸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来自电子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报、法制日报社、台湾联合报社、法制晚报社、中国企业报社、博客网、中国产业经济新闻等媒体的记者们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至今已经举办三届,其讨论主题分别为“公共健康与知识产权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与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与高新技术”。此次研讨会为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的第四届会议,主题为“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社会责任”。会议共收到相关论文二十余篇。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研究员和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范建得教授主持本次研讨会的开幕式,他们分别回顾了历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的讨论情况,以及选择“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讨论知识产权保护切入点的原因。他们还特别追忆了已故的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郑成思教授对于启动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项目的重要意义。芬兰国家大学知识产权中心Mikko Vȁlimȁki教授发表题为“National IPR Strategies in Context”的特别演讲。
本次研讨会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讨论专题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文希凯教授担任本阶段的主持人。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李顺德研究员、、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范建得教授、台湾清华大学智权创新咨询办公室陈右怡、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周林副研究员和中国政法大学李祖明教授围绕本专题分别发表演讲。研讨会第二阶段的讨论专题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知识产权”,由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单晓光教授主持。来自卡特比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的李艳、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的李筱苹、台湾和理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的杨明勋、台湾资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中心的邱千珊以及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的唐广良发表演讲。研讨会第三阶段的讨论主题为“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管育鹰副研究员主持本阶段研讨,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研究员、张玉瑞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科技法律中心闫文军以及台湾新日光能源公司法务处廖慧玟等就上述专题进行演讲。
在发言人演讲间歇的“提问与讨论”时段,与会人员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问题,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台湾企业经历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危机,公司治理与知识产权管理,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与企业社会责任等,展开热烈的讨论。与会学者普遍认为,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谈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首先应关注的是企业的正当竞争问题,也就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但要尊重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而且要积极维护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这不但是对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的一种社会伦理要求,更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责任。一旦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知识产权侵权,从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就“是否将‘不与侵权企业合作’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问题的答案显然是比较复杂的。因为知识产权侵权的判定,特别是有关专利侵权的问题,是一个相当技术性的专业问题,而不是一般企业所能简单判定的。然而,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将“不与侵权企业合作”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一项社会责任,特别是将其作为除权利人之外的、与侵权人有业务联系或无业务联系的其他市场主体的一项社会责任,并将其作为一项企业声誉的评价标准,则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在本次研讨会的闭幕式上,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研究员和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范建得教授分别作了发言。范建得教授认为此次研讨会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角度,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观点的对错,更重要的是从更宏观的角度来检讨知识产权制度的互动和谋和问题,并希望未来的系列研讨会能顺着这一思路,从更多的社会角度来反思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问题。李明德研究员对整个研讨会的讨论进行了总结,他强调本次研讨会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来考虑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显示了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关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讨风格。企业不但是知识产权创新、利用、保护以及管理的主体,也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主体。而且,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考虑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与历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的主题所强调的观察视角是一致的,即从知识产权制度的外围来审视和考量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劣。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具体落实,有关企业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在未来必将继续,此次研讨会只是这一话题讨论的开始,相信将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讨论的行列。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李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