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第五届刑事法前沿论坛暨刑事诉讼法修改共识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07年11月10-11日,“第五届刑事法前沿暨刑事诉讼法修改共识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熊选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部级专职检委会委员戴玉忠,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等出席会议并致辞。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中心主任、院刑事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陈泽宪研究员主持。

    在刑法前沿问题方面,与会学者围绕刑事政策与刑法改革、犯罪论体系重构、人身危险性、犯罪竞合、刑罚功能、刑法结构调整、刑法与民法的界限等理论前沿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与会学者认为,刑法改革应当坚持刑事政策的指导,刑法改革包括立法修改与司法改革;刑法改革的重点是总则制度的改革,尤其以刑罚制度改革为重中之重,要推动刑罚的轻缓化与非监禁化。犯罪论体系构建是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有学者提出应以刑法运行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为标准思考我国刑法犯罪论体系重构的必要性;有学者从司法客观过程出发分析了四要件构成体系与德日犯罪论体系的不同逻辑,主张完善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体系而不必照搬德日三阶段递进式的犯罪论体系;有学者建议吸收借鉴德日犯罪构成论以改革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体系。有学者提出要按照法规范的立场为标准区分民法规范与刑法规范;有学者主张采取犯罪竞合论代替罪数论,取消牵连犯;有学者提出死刑观念是我国死刑制度不断进步必须面对的问题,推动死刑改革必须重视法学家、政治家与社会公众的死刑观念的冲突和协调。

    与会专家学者们还围绕量刑规范化、法条竞合适用、虚拟的共同犯罪、寻租理论与法定犯罪、死刑、商业受贿罪、财产犯罪、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国际刑事审判的司法理念、国家主权与刑事管辖权等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会专家学者认为,我国刑事科学的传统是重定罪轻量刑,但伴随社会公平正义需求的增强,亟待加强量刑规范化研究,完善刑罚规定与量刑机制。量刑规范化要研究量刑基准问题,解决法定刑幅度过大问题,明确量刑情节功能,处理好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问题,加强量刑规范化的司法解释。有学者提出处理法条竞合要基于完整而准确的评价犯罪行为的考虑,一般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只有在刑法有明确规定或者两个法条都不能完整而准确评价犯罪行为等特定的情形下,才能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有学者建议现代财产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关注财产的泛证券化、电子化趋势和财产犯罪定型化之间的冲突问题,从财产犯罪本质出发准确界定财产犯罪的边界。

    刑事诉讼法前沿问题的探讨,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改共识问题展开。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紧迫性日趋显现,社科院法学所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课题组提炼出六大共识问题(包括刑事诉讼法三大基本原则、辩护制度、强制措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死刑案件特别程序、未成年人刑事程序等)提交研讨会,期冀藉此能够表达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共识,并谋求扩大共识、缩小理论界之间以及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争议并最终推动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进程。与会专家学者经过细致深入的研讨交流,对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基本达成如下六项共识:其一,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修改。参会代表普遍认为,无罪推定原则应当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明确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现有第12条的规定不足以完整、准确地表达该原则。与会代表进一步认为,应当明确规定相关的原则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尽管就这些具体问题存在或多或少的分歧。与会专家同时认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也应当在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明确加以认可,同时应当取消目前的“如实回答”的规定作为落实该原则的重要步骤。但对于是否明确增列沉默权的规定,与会专家尚存争议。关于增列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与会代表虽然一致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需要肯定该原则,但也认为,在保留再审制度的中国如何加以规定是值得认真研究与思考的问题。其二,关于辩护制度的修改。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理应在完善辩护制度方面作出努力,特别是考虑到刚刚公布的律师法修正案已经在这方面迈出了前进脚步的情况下,必然会在辩护制度上拉动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进程。共识的具体内容包括律师全面介入刑事诉讼过程、扩大先悉权的范围、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阶段与范围、完善会见权与调查取证权、增列辩护律师的刑事豁免权与保密义务等。其三,强制措施的改革完善。与会代表大多认为,应借鉴保释制度的经验完善取保候审、规范监视居住从而扩大审前非羁押人数的比率;同时,应当增强批捕、羁押程序的司法性质,如在搜集更多批捕支持信息的基础上采取批捕听证的做法。其四,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是此次会议共识较重要的一项研讨内容。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应当增设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适用程序;非法证据的排除对象在当前条件下主要限于言词证据;应当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讨论过程中也有分歧意见,如对证明责任的具体表述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其五,完善死刑案件的特别程序。多数与会专家认为,应当为死刑案件设置更为严格的程序保障。在吸收过去一段时间的实践探索以及已有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应考虑就死刑案件程序增加规定全程录音录像、规定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二审一律开庭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应逐步增加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色彩。但对于是否需要将上述特别规定专门单列为独立的特别程序,与会专家尚有分歧。其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应当体现特殊的刑事政策。在刑事程序上的特殊要求包括:分案处理、更多地适用非羁押的强制措施,扩大适用暂缓起诉制度,审判的进行更多地体现教育功能与柔性特点等。在上述六项共识之外,与会专家在讨论中还提出了另外两项共识问题,即扩大不起诉裁量权以实现繁简分流、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前提下增加规定秘密侦查手段,以缓解未来立法对侦查权施加更为严格的限制之后,侦查机关控制犯罪、发现、揭露犯罪以维护社会稳定所面临的压力。与会的专家、学者呼吁,鉴于目前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物质条件以及理论准备已经相对成熟,立法机关以及相关司法、执法部门应当本着建设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推进人权保障的主旨,扩大共识、认同共识,尽快推进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进程。

    刑事法前沿论坛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刑事法学重点学科主办的年度学术论坛,旨在创新刑事法理论、促进刑事法实践、推动刑事法改革。自2003年以来,刑事法前沿问题研讨会已举办五届,出版三卷《刑事法前沿》,第四卷正在出版之中。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国家机关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学院、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华侨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全国律师协会、北京海淀区检察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京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相关链接:会议代表名单
          第五届刑事法前沿暨刑事诉讼法修改共识问题研讨会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