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3至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在北京成功地主办了第三届国际法论坛:国际法的新发展。来自外交部、商务部等政府实务部门的专家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安徽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台湾玄奘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等全国20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国际法学者共计6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陈泽宪教授和国际法研究中心、法学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教授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以“国际法的新发展”为主题,分大会主题发言和分组讨论两部分进行。在两天时间中,来自全国的老、中、青三代国际法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紧密结合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国际法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发展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深入探讨,会议气氛热烈,讨论成效显著,圆满实现了本次论坛的预期目的。
总体来说,此次会议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适应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外交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与时俱进,突出体现了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新要求。与会学者认为,国际法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有力手段,是建设和维持和谐世界的法律基础,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和谐世界的需要。二是国际法实务部门和国际法理论界相互分享信息,相互切磋,成效显著。会议期间,与会的理论界学者听取了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就“国际法的新发展和新问题”、“我国涉外商务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以及“我国对外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等议题所做的报告,也分别演讲或宣读了自己在国际法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内容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WTO有关规则与制度等问题,大家均感收获良多,受益匪浅。三是研讨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多彩。此次会议提交的论文和讨论内容还涉及国际人权法的非对称性、亚洲的人权观念、国际私法中的滥用诉权、外商投资仲裁中的法律适用、国际私法惯例在国内的适用、对海外投资的外交保护、欧洲法院对反倾销案件的司法审查等诸多问题,其中宏观和微观视角、实践和理论问题、传统国际法理论以及新兴国际法分支并存互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虽然当前国际社会中存在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等问题,但国际法仍然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有力手段,国际法对建设和谐世界的意义不言而喻;对我国来说,创造和平有利的发展环境,处理好国家经济利益与遵守WTO法律规范的关系,处理好越来越多的涉外法律事务都离不开国际法。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国际法研究,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于我国经济与社会的稳步发展,服务于构建公平正义的国际法治与和谐世界。
国际法研究中心科研处报道
200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