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2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在法学所三楼会议室召开法治国情调研动员会。
法学所、国际法中心联合党委书记陈甦研究员传达了陈奎元院长和其他院领导有关国情调研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联系法学所和国际法中心的实际,强调全体同志要充分重视国情调研的重要性,按照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实施好、完成好课题调研任务,要求各研究室、国情调研项目的主持人和参与人积极履行职责,通过调研形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培养青年科研人员。陈甦书记指出,法治国情调研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注意调研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加强法治国情调研的组织和管理,确保调研取得成功。
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陈泽宪研究员在讲话中指出:调查研究是法学所的良好传统,要保持和发扬这个传统,搞好法治国情调研。陈泽宪主任提出要求:一要抓住院里组织国情调研的机遇,传承法学所优良学风,训练青年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培养优秀人才;二要做好调研的组织实施工作,尤其是前期工作,做好调研规划,拟好调研提纲,不打无准备之仗;三要对调研成果进行评估汇报,所里严格把关,调研成果先在所里进行汇报交流;四要建立调研基地,促使国情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五要把国情调研与已立项课题结合起来,整合资源,收到事半功倍之效。陈泽宪主任还指出,国际法中心的国情调研工作要关注:我国关心的重大国际法问题;我国法律制度中与国际法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我国在国际法制定中的话语权和主动性的相关问题。
科研人员代表田禾教授发言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应当走出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研究要结合实际,方法上实现创新。她认为,法学研究具有特殊性,法治国情调研要转变思路,面向社会,通过抽样、访谈和个案的方式获得真实的材料,形成高质量的成果。
李林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1、要从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5.19"讲话的高度,从落实院所"十一五"规划、把我院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充分发挥我院作为党中央国务院思想库、智囊团作用的高度,从加强法学研究所的建设、锻炼队伍、培养人才、多出精品的高度,充分认识并切实重视法治国情调研;2、要切实加强对调研课题的领导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调研。为此,所里专门成立了由所领导牵头的法治国情调研领导小组,在条件具备时还要成立"法治与社会发展调研中心";3、要注意突出调研重点,不能面面俱到,要抓住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典型性的法治问题进行调研,重视以小见大的问题研究;4、法治国情调研一定要注意方法,调研方法的科学才能保证调研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可信度。要形成多方面的调研成果,包括内部要报、调查报告、心得体会等。如果不能拿出认真调研的成果,甚至浪费(滥用)调研经费,就是失职失责;5、法治国情调研要特别注意政治安全、人身安全和经济财产安全。大家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纪律,遵守各调研地的风俗习惯和乡规民约。
会议由冯军副所长主持。法学所科研处代理处长柳华文副研究员宣布了法治国情调研课题及主持人的名单。两所各研究室主任、国情调研项目主持人等2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法学所科研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