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法理论研讨会”在京举行
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法理论研讨会”于2006年5月1日至2日在北京召开。
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法学所等机构的近20名专家和学者会聚一堂,以讨论“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法理论”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主题的特殊方式度过了“五一”国际劳动节。
研讨会由法学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刘俊海教授主持,法学所和国际法研究中心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教授和法学所所长李林教授分别致辞。来自实务界和学术界的专家围绕社会法的基础理论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两个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就社会法的范畴、社会法的作用、社会法的理论体系、社会法的地位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理念、劳务派遣、竞业禁止、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等重大理论与制度设计问题各抒己见,展开了深入研讨。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于推动社会法理论的繁荣和《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进一步完善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