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1-1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人身权保护与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林教授主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泽宪教授在致辞中代表法学研究所对参加人身权保护与法治改革国际研讨会的国内外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祝愿研讨会取得丰硕的成果和圆满的成功。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王家福教授在致辞中认为人身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所应该有的权利。它不仅是我们自由体面地生存、全面发展的前提,而且也是政治民主、宪政建设的基础,还是社会的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中国的人身权保护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法律制度上还存在弊端。王家福教授希望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对我国人身权保障和法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帮助,希望与会的代表特别是外国朋友在北京逗留期间愉快、身体健康。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所长利兹思•斯维特拉夫(Lisitsyn Svetlanov)教授与英国伦敦大学杰弗里•乔威尔(Jeffrey Jowell)教授分别致辞,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关注人身权与法制改革表示高度赞许,感谢法学研究所组织本次研讨会,认为必须通过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来探讨人身权与法制改革的关系。
会议持续两天,分别就“人身权保护的内涵及其发展”、“人身权的宪法保障”、“人身权保护与法律保障”、“人身权保护与法制改革”等四个议题展开讨论。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人身是各种权利的载体。人身权是一项基本权利,是最重要的权利,是核心人权。人身权的保护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互为条件的,最终目的是对人的保护、对人身权的保护。必须通过人身权保护的发展不断完善法律制度;通过法律制度的改革来促进和加强对人身权的保护。各国都存在人身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应当相互借鉴,取得共识,适应社会进步和权利发展不断完善对人身权的保护。中国政府正在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研究人身权保护与法制改革,对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的闭幕式由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泽宪教授主持。德国弗莱堡大学马普研究所所长阿尔布莱希特教授(Hans-Jörg Albrecht)、韩国汉城大学宋相现教授(Sang-Hyun Song)、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海年教授分别致辞,高度评价了会议的成功举行,会议深入、认真而热烈地讨论了人身权与法制改革的课题,这将推动人身权保护的完善和法治的进步,对于各国形成人身权保护的共识和借鉴彼此的成功经验与立法成就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来自英国、美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著名学者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国内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40余位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法学所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