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6日上午,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举办“反歧视法与家暴对策的国际交流”圆桌会议。会议邀请美国Brooklyn法学院Prof. Elizabeth M.Schneider 和美国Spangenberg组织中国项目主任 Ms. Rangita de Silva de Alwis作主题演讲。
法学所副所长李林教授在致辞中对圆桌会议在法学所的召开表示祝贺并简要介绍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概况。Schneider 教授的主题演讲概述了美国反家暴运动以及整个妇女运动的发展轨迹,强调指出,家庭暴力是妇女享有权利的主要障碍,认为应当广义地理解“受虐妇女综合症”问题并寻求解决途径。Rangita女士以“各国反歧视法”为题做了演讲,从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的角度对非歧视作了界定,详细介绍了各国反歧视立法的概况,认为性别平等包括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并分析了性别平等与家庭暴力的关系。
黄列教授对两位教授的演讲给予了简短而深刻的评论。
随后,哈佛人权研究中心的Mr.James L. Cavaliaro简要介绍了该中心人权项目的概况,并希望能够与中国学者展开交流。
自由讨论阶段,与会者就相关议题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讨论。
会议由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列教授主持。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和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的成员约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法学所 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