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7-28日,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中国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是欧盟资助的中国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活动之一,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甦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和法学研究所的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就中国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领域里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主要包括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与社会正义以及与社会保障有关的其它问题。关于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会代表认为目前养老保险急需立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缴费比率、待遇水平等相关事项。农村的养老保险长期以来以家庭养老为主,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这种养老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村老龄人口的养老需要,在制定养老立法时这个问题应一并考虑。 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会代表认为,城市医疗保障制度应覆盖城镇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应针对不同的人群设置不同的制度。农村应积极推进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农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专家们同时强调,为保障全民健康,提高保障效力,医疗保险应突出预防的作用。与会代表认为,社会保险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们应采取适合中国发展的模式,尽快建立和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法学所科研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