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5日至26,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社会保险法治国际研讨会”(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Social Insurance Legal Systems)在北京成功举行。这次研讨会是欧盟资助的中国城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活动之一。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来自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办公室、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德国联邦薪水雇员保险机构协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政府代表约40人参加了会议。研讨会由法学研究所邹海林教授主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泽宪教授、英国文化协会副主任Robin Rackard先生和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Ingwer Ebsen教授先后致辞。
与会代表就中国未来《社会保险法》的体例与内容、社会保险争议及解决模式、医疗保险模式、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权的司法救济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社会保险以及社会保障的实施,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构建我国的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会代表认识到,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在现阶段的中国,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符合中国国情。我们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汲取其失败教训,采取适合中国发展的模式,以尽快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达成了诸多共识,为今后社会保险法治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和合作奠定了基础。
(法学所科研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