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8日,冬寒料峭,室暖如春。“性别平等主流化战略” 讲座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行,讲座由原国际劳工组织驻北京局高级顾问张幼云女士主讲。
在陈明侠研究员简要介绍张幼云女士之后,陈甦副所长对张幼云女士来法学所学术演讲表示欢迎和感谢,指出性别和就业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要素,发展过程中应当重视性别平等,关注妇女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以人为本,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和权利的充分实现。
张幼云女士在讲座中分析了国际上性别平等的发展状况,认为社会性别平等问题首先是人权问题;其次,它既是一个社会公正的问题,也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再次,性别平等应当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她认为性别平等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妇女应该享有与男性平等的人格和尊严,反对任何基于性别的偏见和歧视;妇女与男性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家庭等各个方面均享有权利和机会的平等;男女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展结果的平等。
关于如何缩小现存的社会性别之间的差距,推动性别平等。张幼云女士分析了1997年联合国经社文理事会一致通过的关于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的定义,认为性别平等主流化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战略,其最终目的在于达到社会性别平等。性别平等不能仅仅靠发展经济、顺其自然,还必须有意识地推动性别平等。国际上有关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歧视的公约和法律内容丰富,我国有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作为性别平等的保障。对于当下的就业促进法的制定,她认为应考虑社会性别因素,保障男女在就业方面的平等权利。张幼云女士还介绍了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产生的背景,探讨了推动性别平等的战略、责任、分工、团队、伙伴、倾斜政策和措施、性别平等主流化的改革性质、权利为基础发展为导向的改革模式。
黄列研究员和薛宁兰研究员对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自由讨论阶段,与会者与张幼云女士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学术交流。
讲座由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明侠教授主持。来自全国妇联权益部、妇女研究所、中华女子学院、中山大学、MPO、NGO组织、部分新闻媒体的同志以及法学所的研究人员、部分博士生和硕士生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法学所 性别与法研究中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