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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东方公益诉讼论坛在法学研究所举行


    2004年12月1日至2日,第二届东方公益诉讼论坛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丹麦人权研究所和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论坛的主题是:转型社会中的法律援助与法律改革。来自5个国家相关机构(丹麦人权研究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波兰公民法律服务联合会、匈牙利赫尔辛基人权委员会、澳大利亚佛林德斯大学)的8位外国专家,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中国知名专家、学者、律师约50余人,他们就转型社会中的法律援助与法律改革问题共同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
    开幕式由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贤富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泽宪教授代表法学研究所致辞。他在致辞中指出,法律援助制度是司法正义、社会文明的标志,是政府对社会全体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他以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数次赴英美等法治发达国家亲身考察的经历对比当时中国几无法律援助的状况,说明目前法律援助制度在中国的发展是非常迅速且顺利的。现在,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了完整的法律援助制度并设置了相应的援助机构。他强调,法律援助制度与社会其他制度密切相关;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有利于全社会的法治发展。
    在本次论坛中,与会代表围绕着"比较法视野下法律援助的国际标准与国内实施"、"推进公共利益:法律援助对法律改革的贡献与作用"、"法律援助的执行机制:NGO与政府法律援助中心的关系"、"创建有效的法学教育体制:法律援助与诊所法律教育"四个分议题,进行了开放性的、多视角的探讨。
    作为本次论坛的活动之一,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并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就中国法律援助的实施、组织、架构、运行中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在本次论坛的闭幕式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林教授代表法学研究所发表闭幕词。他在闭幕词中指出,经过两天的研讨,中外专家、学者就法律援助是促进转型社会法律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达成了共识。尽管由于国情的差异,在不同国家中,法律援助促进法律改革的具体实现方式有所不同,但是,在社会转型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于法治的生成与法律改革的发展路径,具有不可忽视的相互借鉴和彼此学习的作用。李林副所长代表法学研究所,感谢与会的中外专家、学者对于这一课题所做的建设性研究。他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继续推进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本次论坛两天的议程紧张而内容丰富,是一次成功的、富有成效的大会。论坛的举办有效地促进了国内外交流,有助于世界了解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改革,对于中国法律援助、法律改革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