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4日至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作为国际法研究中心成立以来所主办的首次大型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受到了我国国际法学界的极大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商务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来自全国各地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80余位专家学者应邀出席了会议。
4日上午的开幕式上,国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所副所长陈泽宪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王厚立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秘书长徐崇利教授分别向大会致词。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万鄂湘副院长就司法工作中涉及的若干国际法问题作了大会主题发言,并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来自外交部、商务部、司法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分别在主题发言中分析了我国相关领域的最新政策、立法动向及实务工作中亟待深入探讨和妥善解决的许多重要问题。
4日中午,陈泽宪教授主持仪式,代表夏勇所长(兼主任)向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王厚立教授、北京大学饶戈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周忠海教授、武汉大学黄进教授、商务部条法司尚明司长、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王琴华局长颁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暨国际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研究员)”证书。受聘的专家学者分别作了热情洋溢的简短发言,表示将为法学所和国际法中心的科研与法学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4日下午和5日上午,研讨会进行了分组讨论。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小组的分组讨论中,与会代表就各自学科领域理论与实践中的前沿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如何创造中国和平发展的法律环境、全球化时代国际法的发展、反对恐怖主义斗争中国际法应起的作用、国际人道法的历史与前瞻、国际人权条约研究等成为国际公法组讨论中的焦点问题;在国际私法组的讨论中,代表们着重探讨了WTO法对国际私法的影响、21世纪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晚近英美法系国际私法的影响、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私法的变迁、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思考、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法律适用、准据法理论的反思与重述、当代国际商事仲裁的新发展、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属人法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确定等问题;国际经济法组代表的发言包括多哈新框架协议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国民待遇、中国参与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金融服务贸易、WTO自由贸易规则与环境保护、反倾销法中的公共利益保护、WTO与条约解释规则、GATS协议与国营企业的关系、反补贴与特殊保障措施、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公共卫生安全、跨国公司并购与反垄断、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等法律问题。
5日下午举行的大会主题发言暨闭幕式上,香港立法会法律顾问马耀添先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沈涓研究员向大会作了主题发言。马耀添先生介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国家或特区国际法律义务的立法实例;沈涓研究员在发言中指出了我国确定合同准据法的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比较各国相关立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建议。随后各组报告人向大会报告了分组讨论概况。
陈泽宪教授在致闭幕辞中感谢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指出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及各位代表的精彩发言使本次研讨会成为我国国际法学界的一次成功的学术交流盛会。最后,在与会代表的热烈掌声中宣布“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研讨会顺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