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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刑事诉讼法改革”讲座在法学所举行

2004年9月16日,韩国刑事法学会会长、东亚大学教授许一泰先生在法学所做了题为“韩国刑事诉讼法改革”的讲座。
    许一泰教授就韩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作了精彩的介绍,阐述了韩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和条件,总结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主要特征,比如扩大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保障范围,提高了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及公开性,增加了程序的迅速化和效率化等。许教授简明概括了韩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修正内容包括:(1)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允许辩护人参与;(2)大幅度扩大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的范围;(3)扩大适用取保候审的范围;(4)采取不交付保证金的取保候审;(5)采取了逮捕前询问犯罪嫌疑人制度;(6)逮捕审查制度的实质化;(7)限制紧急逮捕范围;(8)通过共同适用释放事由制度,使得犯罪人更加容易得到释放;(9)拘留的日期将折抵刑期;(10)判处无罪案件的司法赔偿;(11)扩大申请裁定的范围;(12)完善准抗告制度;(13)扩大被告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证据的权利;(14)限制审判前检察员对证人询问的请求制度;(15)涉及隐私时,不公开被害人的法庭陈述;(16)在上诉审容许证人陈述;(17)在有利被告人的前提下扩大缺席审判的范围;(18)完善略式命令制度;等等。许教授还就韩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检警之间侦查权的分配、侦查时的录像、紧急逮捕制度、有罪答辩协商制度、裁定申请制度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及改善方案作了介绍。
    讲座结束后,许教授与法学所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学术交流。
    讲座由法学所副所长陈泽宪教授主持,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滕炜同志与会,法学所的专家学者与法学系的师生数十余人参加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