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30日上午,英国伦敦大学韦恩•莫里森教授在法学研究所三楼会议室以“当代犯罪学理论的重建”为题举办了一场讲座。
莫里森教授通过取自于经典著作中的图片形象地对现代性与后现代加以阐述。他认为,现代是始于17世纪的启蒙时代,并以霍布斯的《利维坦》为例对其时的法律及犯罪学的特征作了简洁的概括:利维坦代表的就是民族国家,犯罪学知识传统上是在民族国家(尤其是西欧及北美的民族国家)的疆界之内演化发展。由此,莫里森教授对传统犯罪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通过比较“9.11事件”与利维坦,莫里森教授简明勾勒了后现代犯罪学的知识图景。他认为,9.11事件代表着利维坦已经无法保护其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恐怖犯罪已经蔓延全球,从而对长期处于民族国家疆界之内的犯罪学理论构成一种挑战。演讲中,莫里森教授以现代性与后现代为视点,对传统犯罪学的两大学派:古典犯罪学与实证犯罪学进行了评述,并着重介绍了企图将犯罪、犯罪人与政治、法律相分离的实证犯罪学派的代表人物龙勃罗梭及其主要理论依据。通过考察犯罪学理论的发展历程,莫里森教授提出“将犯罪学置于现代性与后现代主义的社会、政治构架与叙述方式之中”的意见,并认为在后现代社会,人类不能隐藏在人为的民族国家的疆界之后,人类的共性与因为不同背景(传统、思维、地理、文化、工作交际、家庭朋友)导致的个体差异都需要得到尊重。
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泽宪研究员主持,陈泽宪研究员和刘仁文副研究员对讲座发表了简短而精彩的评论。来自北京各高校、研究机构和新闻出版单位的学者三十余人参加了讲座,并就犯罪学、犯罪人、秩序等诸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法律出版社向讲座参加者赠送了莫里森教授新近译介到国内的《理论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一书。讲座结束后,莫里森教授向法学所赠送了《Blackstone's 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