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3日,“人权教育法律制度研究”项目启动会(Launch Seminar of Study on Legal System of Human Rights Education)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启动会是由中国—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资助的“人权教育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来自外交部、教育部、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日报和法学所等十五家单位的代表二十多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法学所科研外事处处长张明杰教授主持,法学所副所长陈泽宪教授、外交部国际司司长李保东先生和中国-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欧方项目主任Stephen Forben先生,先后在致辞中对该项目的启动表示祝贺。李保东先生分析了与人权教育有关的国际公约,强调“人权教育是终生教育并且应当全民参与、每个人都应当从小学会尊重他人的人权”。Stephen Forben先生介绍了该项目所依托的背景-1999年中国政府与欧盟达成的协议,并对该项目在推进中国人权、法治事业的进程方面所具有的意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接下来的引导报告中,法学所黄列教授和国际法中心的孙世彦博士分别就项目背景、计划和中国大学法律教育与人权教育两个专题作了详细的介绍。与会代表还就中国人权教育相关领域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家勤先生详细介绍了目前教育部正在着手实施的一系列人权教育和改革的努力。北京理工大学的杨成铭教授在发言中,强调应当在正规教育中加强人权教育的内容,要在民族精神中更多地注入人权精神。与会代表认为应当加强人权教育法律制度的研究,推动我国的人权教育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