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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简报


    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七次代表大会2003年11月16至18日在山东大学召开,本次大会进行了换届和学术研讨。学术研讨的中心议题是“中国历史的法律变迁和社会进步”。
    
    与会代表共向大会提交学术论文数十篇,同时有数名代表在大会上宣读论文或发言,一些观点还引起了代表们的热烈讨论。这些论文和发言,涉及法律史研究的方方面面,例如:儒家思想与人权理念、儒家伦理与传统法律的伦理性、姓氏文化与古代法律、“良贱之别”与社会演进、宋代自首制度、“判决理由”的历史考察、近代以来(清末、民国)法制改革、英租威海卫法律制度、重商主义及其人文地理和政治结构影响、法律文献整理成果介绍、法律史学科发展及培养法律人理性素养的设想、“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问题等等。其中关于“法治”与“德治”关系问题,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共鸣,大家畅所欲言,气氛热烈而融洽,掀起了学术讨论的一个小高潮。由于时间限制,所提交的论文未能全部深入地展开讨论,所幸山东大学法学院将对本次年会论文做全面整理,日后我们将会看到这些论文的全貌。会议期间,特邀北京大学杨适教授就“原创文化”问题作了精彩的学术讲座,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兴趣,并就其中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中国文化作为世界上几种“原创文化”之一,既是财富,也是包袱。“原创文化”、“天道”、“人道”等等问题,足以引起法律史学界的关注。这样的讲座,不失为跨学科交流的一种有益尝试。引入不同学科的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对于丰富和发展法律史学应当是大有裨益的。
    
    会议的换届选举也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学会的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夏勇被推举为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朱勇教授、人民大学郑定教授、华东政法学院王立民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陈金全教授被推举为执行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马小红任秘书长。会议安排了2004年至2008年的学术活动,年会将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主办。会议还就加强会员间的沟通和合作、建设学术交流网站、探索法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对外交往等事项进行了安排。
    
    鲁鹏,马杰供稿
    
                                                                            中国法律史学会
                                                                            二零零四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