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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国产软件落标凸显采购法规缺憾

一、新闻背景:北京政府软件采购中微软近3000万元订单突遭取消

  广大国产软件厂商与国际巨头微软公司在北京市政府软件采购中的争夺“大戏”的剧情在昨天下午再次发生重大转折,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一则更正公告,取消了微软几乎到手的近3000万元订单。11月17日,微软公司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意外”胜出,引发国产软件厂商一片恐慌,政府高官、行业专家集体出面质疑,迫使北京市政府不得不出面解释,并在昨天以“采购人要求”为由取消了这份“烫手”订单。这一次,当国产软件厂商们开始破涕为笑之际,轮到微软目瞪口呆了。

  订单遭更正公告取消

  连日来,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官方网站成了IT业界的热门站点,大家每天都密切关注本轮政府软件采购的中标结果。在此之前发布的有关“入围清单”中,微软公司已经以2925万元的价格,独揽“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办公套件正版软件”分包项目。按照历史惯例,“入围名单”与最终结果不会有太大差别,微软的全面胜出只差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最后一则公告予以最终确认了。

  然而,昨天下午,大家等来的并不是想象中的微软发出的胜利宣言。官方网站上挂出的不是《中标结果》,而是一则《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套件、信息安全等正版软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的更正公告》。公告以“采购人要求”为更正理由,取消“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办公套件正版软件供应商”(BKHT2004160-1)分包项目。该项目正是微软通过单一性谈判初步获得的大单。这样一来,意料之中的胜利者微软一下子转而变成了出局者,这场本来即将落幕的采购大戏重新展开了新的一幕。昨天下午,记者曾试图就此采访微软公司,但微软中国新闻发言人的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国产软件商重拾希望

  虽然在此之前金山等几家国内厂商也被列入“入围清单”,但是由于微软2925万元的订单中,允许北京市政府在未来3年里不限量地使用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全系列产品,国产软件厂商被认为是整个采购行为中的小配角,可能拿到的订购数量非常有限。由此,一直期待通过政府采购获得生存发展机会的国内软件厂商集体陷入一种恐慌状态之中,并扬言将依据《政府采购法》集体上书国务院“讨说法”。此外,业界高官、行业专家也集体出面呼吁,在国产软件面临“生死存亡”之际应扶持国产软件。

  昨天更正公告的出现,令近日笼罩在愤愤不平之中的国内厂商们一下子看到了希望。金山公司副总裁葛珂表示,在此之前,金山虽然被列入办公软件采购对象之一,但是微软大单在前,能够留给金山WPS的空间已经非常少,此番微软订单被取消,金山WPS的机会肯定会大大提高。连日来,一直情绪激动的中科红旗总裁赵晓亮一下子恢复了往日的平和态度并向记者透露,虽然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关操作系统方面的竞标通知,但是他已经开始准备去积极应标,争取将自己的Linux操作系统送到北京市政府办公平台中去。

  最终结果尚难料定

  对于政府大量采购国产软件,目前业界也存在一定的忧虑。其中,最主要的质疑声来自对国产软件质量水平的忧虑。对此,多位业界专家予以反驳。著名软件专家中科院倪光南院士公开撰文表示,国产Linux服务器软件、办公套件、中间件等已达到了实用水平,即使是原来最薄弱的数据库、桌面Linux等软件也开始应用。北京市、烟台市、南昌市和无锡市的一些政府部门或电子政务工程都采用了部分国产软件。上述机构的使用经验表明,国产Linux服务器软件和办公套件已可以满足或基本满足政府工作的需求,其他国产软件也可以在一定的场合下使用。据悉,北京市副市长范伯元也在11月28日公开表态,“政府在使用正版软件当中要积极地采用国产软件,支持民族软件的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尽管最终中标结果还没有出台,但更正公告的出台,并不代表着微软在本轮采购争夺中彻底出局,微软公司的经济、技术实力以及用户的使用习惯都是采购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此外,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是,北京市政府近日公开承认,属下部分单位提供不出所使用的软件原有的授权文书,且这些软件以微软产品为主。说白了,就是部分单位存在使用盗版微软产品,北京市可能以采购微软产品的方式进行“补偿”。

  记者从进入采购“入围名单”的多家国产软件厂商负责人处了解到,虽然其产品都已经被确认为采购对象之一,但是与政府采购办公室之间还只是确定了产品价格,并没有约定采购的数量,最终的采购结果还很难说。

二、评论
凌锋
  这的确是个充满变数的年代,几个月前还因政策保护,对北京市政府软件采购抱有极大信心的国产软件企业在11月末收获的却是失望:微软中国公司以2925万元中标北京市政府采购。对结果不认同的不仅有软件企业,科 技部的一位官员也发表了措辞比较激烈的声明,表示对此次北京市政府采购微软产品极度不理解,认为此次采购行为“是严重违反采购法的”,并号召“软件企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捍卫法律的尊严”,这条新闻一时受到广泛关注。

  受到关注的深层次原因是软件采购(特别是有关微软)涉及到了太多的元素:政府依法行政、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竞争与反垄断、国家安全、民族企业保护、世贸规则等等,这其中的每一个名词都有能力吸引足够多的眼球。当事的各方都在以自身利益为支点,周旋于上述“名词”之间,这其中都会牵涉到的就是政法府采购法,原本看似普通的一次中标行为便对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方面提出了诸多的问题。

  首先,部分基本法律概念界定不清,是引发此次政府采购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政府采购本国货物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民族工业以及维护本国信息安全,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因此,法律上对本国货物概念的准确界定极为重要。近些年来,包括微软、英特尔在内的企业都在以投资在中国、产业本土化为由希望其产品被认定为本国货物,其目的显而易见。就这次采购事件而言,微软的胜出很难说没有在产品界定上做文章,相应地,国产企业及科技部的官员显然认为微软的产品并非“本国货物”。问题就在于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没有对“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内涵与外延做具体规定,惟一的一个相关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未经批准,采购机关不得采购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前款所称外国货物,是指最终货物为进口货物,或者最终货物虽在我国境内生产或组装完成,但其增加值含量不足总价值50%的货物”,但部委规定的约束力毕竟有限,因此,对于“本国货物”这样的基本概念应在采购法上予以明确。

  其次,供应商的权利救济途径缺乏。最大限度地为采购人节约采购资金,固然应当是招标集中采购制度的目标之一,但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就可以被漠视。而合法的利益既包括实体上的公正,也要求适当的权利救济途径的存在。虽然政府采购法中有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的规定,现实中还缺乏一个有效的、统一的体制约束,比如,由于各地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各地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在工程采购方面缺乏明确的执法授权,致使供应商投诉无门。这样的情况使得在国产软件出局后,众多国产软件厂商表示要上书国务院来求得申诉机会。

  最后,从执法层面来说,相关的法律运行机制有待有效落实。比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虽然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据专家介绍,在实践中,有相当数量的采购部门以没有广告经费等理由,既不指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又没有对采购结果公开发布,致使政府采购活动不够公开、透明,规避了社会监督。在这次软件采购中就有类似的情形:据报道,国产操作系统的有关企业根本不知道此次采购中有操作系统。

  政府采购涉及的环节和利益主体非常复杂,从主体上看涉及到政府、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从过程上看要经历采购预算编制、调整、审批、采购方式选择,或者招标、投标、评标、结算、验收等环节;从法律运用上看,牵涉到民法、行政法等法规,因此,妥善地进行政府采购是一个考验政府行政能力的问题。目前,我国缺乏相关管理经验,短时间难以做到尽善尽美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立法机关紧密关注司法、执法实践,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本国国情,及时地推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发展,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阶段,有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等采购法的基本原则来处理相关的采购事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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