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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侵权货物可否“软处理”

作者:黄世腾
据媒体报道,深圳海关日前举行大规模集中销毁没收侵权货物行动,共销毁今年查获的手机配件、手表、箱包、饰品、游戏机及配件、打印机配件、应急灯等各类侵权货物52万余件(套),案值500余万元,这是今年广东海关最大规模的一次销毁侵权货物行动。
    
    海关担负把守国门的重担,对于“侵权”货物,自然要严惩不贷。但如何严惩,其实是有讲究的,关键要看惩罚的效果。
    
    目前,无论是海关还是工商管理部门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多数情况下往往是大张旗鼓将其烧毁了事。这固然大快人心,也简单省事,然而用烧的方式处理那些货物,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还会因为一些物品燃烧时释放出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显然,一烧了之并不是最佳处理方式。
    
    严惩侵权货物的最终目的是以儆效尤,但要达到这个目的其实还有许多更好的办法,比如将查没的侵权或者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一次甄别,把那些实际上具备使用价值的货物进行“软处理”,让其体现原有的价值,一来可以“废物利用”,二来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三来照样能让不法者感到“肉痛”,岂不更好?
    
    事实上,广州海关就曾把没收的万支侵权的派克金笔送给粤北山区某希望小学的孩子们。据了解,把侵权货物转做慈善用途,而不再是对侵权货物“一烧了之”,是根据国家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不流入商业渠道”和“物尽其用,节约资源”的原则,对处置侵权货物的一次新尝试。这种合理再利用侵权货物的做法值得大力提倡。而将数百万的侵权货物一烧了之,令人痛惜。如果能合理地物尽其用又何乐而不为?
    
    来源:《华南新闻》 (2004年11月26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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