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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从审判数字解读“金水现象”

作者:李  敏 刘道俊 林宇峰
2000年审(执)结案件10201件;
    
    2001年审(执)结案件10580件;
    
    2002年审(执)结案件10211件;
    
    2003年审(执)结案件10216件。
    
    仅今年1至6月,已受理各类案件5911件,审(执)结3500件。
    
    这是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评议活动小组进驻金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的情况。面对这一组数字,参加视察评议活动的代表们虽然对法院系统的"金水现象"有了一个直观认识,但也心存疑惑,一个只有158名干警的区法院是如何完成这么繁重的审判任务的呢?
    
    锻造队伍
    
    法官是法院的主体,是公平正义的代表者,只有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善打硬仗的法官队伍,才能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这是法院领导达成的共识。
    
    每周一上午,是金水区法院雷打不动的政治学习日,政治处结合形势适时安排学习内容。院长孙郑生说,只有持之以恒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才能坚定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审判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完善廉政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制订《干警十不行为规范》、《干警八小时之外约束规定》等制度,在审判大厅和审判楼迎面墙上,分别雕刻一个巨大的"法"字和"廉"字,时刻警示干警以法为镜、以廉为鉴。同时,把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前移至法院各个部门,专职纪检员定期驻庭办公,接受群众举报。
    
    实行司法公正监督员制度。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新闻单位记者中,聘请20名司法公正监督员,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促廉政。
    
    每年投资20余万元,鼓励干警学习专业知识,提升学历层次。目前全院158名干警中,本科学历94人,研究生学历(含正在就读)15人,获得硕士学位7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1.6%。
    
    创新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实行法官人事动态化管理。去年4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经过考试、演讲、群众推荐、民主测评、评委现场打分等环节,25名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的法官走上中层领导岗位。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审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针对"审"、"判"脱离等审判工作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弊端,该院实行常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取消案件层层请示、汇报和审批、把关制度,对80%以上的法律文书,不经庭长、分管院长的审核,常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直接签发,极大地调动了全院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合议庭和独任审判人员的司法独立意识、工作责任心。实行竞争上岗、审判长选任、岗位交流等动态化人事管理,有效地增强了全院法官的竞争激励意识,比办案数量、比办案质量、比办案效率、比审判作风在金水区法院蔚然成风。
    
    7月3日、4日,是双休日。参加视察评议活动的周刚、辛凤娥、吴国祥等代表相约来到金水区法院,只见人来车往,不少法官在伏案工作。
    
    "手头案件太多,利用双休日加加班,做一下庭前准备工作,能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一位法官对代表们说。
    
    据了解,在金水区法院,上至院长,下至一般干警、工勤人员,像这种自愿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在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到办公室加班加点工作已是常事。仅今年1至6月,全院审判人员平均加班30个工作日,执行人员平均加班50个工作日。
    
    汗水铸就辉煌。2000年金水区法院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1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基层法院",2002年获得"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还先后6次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锐意改革
    
    金水区位于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相对活跃,民事案件居高不下,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多。为此,金水区法院实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设立速裁合议庭,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小额经济纠纷、双方自愿离婚、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当日立案、当日审理、当日裁判,既减少群众诉讼成本,又提高办案效率。该院还根据审判人员的法律专业特长,科学组合,在民事审判庭内部成立若干专业化合议庭,集中审理法律关系相同或相似的同类案件,如民一庭成立了劳动争议、侵权赔偿、婚姻家庭、房地产纠纷等相对稳定的专门合议庭,民二庭成立了股票、期货纠纷案件合议庭,有效提高了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每年结案均在6000件左右,案件审理期限比过去分散审理缩短了1/3。
    
    2002年,金水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试行刑事案件简化申判改革。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被告人3年以下刑罚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不派员出庭,由独任法官审理,当庭宣判;对公诉人出庭支持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庭前证据展示与交换,就主要事实和证据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对庭审活动删繁就简。几年来,金水区法院45%以上的刑事案件已纳入简化、快速审理的轨道,平均结案周期由原来的一周缩短到现在的3天。审判效率提高了,但审判质量并未降低,在2003年郑州市法院系统刑事案件执法大检查活动中,金水区法院办理的1244件刑事案件中仅有5件被改判,无积压案件,无超审限案件。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金水区法院将过去执行人员各自为战的执行机制改为1+X的执行实施组模式,即一个执行法官加若干名书记员或驻庭法警的工作模式,使执行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自今年1月实行新的执行工作机制以来,全院截至6月已执结案件905起,执结标的金额近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率增长58.7%。为使执行过程中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公正、公开、透明,金水区法院实行"阳光操作",采用摇珠形式确定每笔业务的分配。今年3月1日,该院举行了执行标的物首次摇珠评估拍卖现场会,此次拍卖的标的物是法院查封的价值为140.2万元的房产、汽车等,省会7家拍卖机构和5家评估行参加了摇珠竞标。以摇珠方式确定评估、拍卖业务,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司法为民
    
    去年以来,该院相继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司法大检查、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
    
    积极倡导文明用语,要求干警从接好每一个电话做起,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做到:站起来问好,坐下来对话,道声好送人。
    
    设立接待大厅,便利群众诉讼,一般案件仅需五六分钟就可以办完立案手续,当日即可转交业务庭排期审理。在立案大厅内安装了座椅、饮水机,提供笔墨纸张及饮水杯、老花镜等,悬挂审判庭分布示意图,设置诉讼咨询台,提供诉讼指南,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便利的环境。
    
    建立诉讼引导员制度。诉讼引导员具体负责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顺利到达诉讼场所,并负责维持接待大厅的秩序及环境。
    
    实行双休日、立案预约登记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为书写诉状有障碍的当事人办理口头起诉。针对外地当事人的告诉信件,利用特快专递、电话等形式,实行远程立案。向当事人发放"举证须知"制度以及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制度,主动向涉诉群众提示其举证责任和注意事项以及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减少涉诉群众不必要的损失。
    
    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等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减免其应负担的诉讼费;对低保人员涉诉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去年以来,该院共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34件112万元。
    
    设立"假日法庭",双休日正常开庭审理案件。一位外地来郑的诉讼当事人感叹地说:"利用星期六到法院打官司,既不耽误上班时间,又及时解决了矛盾纠纷,金水区法院为群众想的可真周到啊!"
    
    通过开展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活动,真正使每一名当事人都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的爱民之心、亲民之举。
    来源:《人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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